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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論] 取締攤販 將組聯合稽查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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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6-4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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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4日 上午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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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締攤販 將組聯合稽查小組

〔自由時報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為避免流動攤販影響到合法攤販生計及帶著瓦斯筒四處趴趴走影響公安,市長胡志強三日在市政會議要求經發局成立聯合稽查小組進行稽查,並針對重點區域先進行取締,以保障合法攤販權益。

都發局昨天在市政會議提出「台中市夜市商圈公共安全管理」的建議,市長胡志強則表示,取締攤販法令及增加拖吊的預算送到議會大多不獲支持,讓市府相當無奈,他看到很多不錯的市場,但門口就有一堆流動攤販,形成「尾大不掉」,反而讓市場內的合法攤販沒有生意、攤位租不出去。

胡志強表示,不能讓「守法者吃虧,違法者占便宜」,政府不能束手無策,將請經發局成立「聯合稽查小組」,取代現行單純警力,並針對重點區域先開始取締。

都發局長何肇喜昨天報告夜市安全的問題,表示逢甲、東海、一中商圈夜市都共同面臨建物違規加蓋使用,影響市容觀瞻及救災通行,而攤販占用通道,影響道路通行,一旦發生災難,容易發生跌倒、踩踏等意外風險。

何肇喜指出,夜市商圈的公共安全,以火災發生時的搶救及人員疏散最為困難,市府都發局、經發局、消防局及交通局等相關機關必須共同合作。

經發局長王誕生表示,合法攤販大多有成立自治管理委員會,但流動攤販無人管理,有些攤販還會帶著瓦斯筒四處趴趴走,已有潛在的公安問題,他認為警方不應只是驅趕,應沒收其設備。

警察局長刁建生則表示,攤販是屬於經濟活動,但中央及地方政府遲遲不訂定相關管理法令,都交給警察來執行,在國外主要工作只有維護治安,但台灣警察不但要維護交通秩序,對違規者開罰單,還要負責抓攤販,致使警力不足,他開玩笑說,此可能是警察工作民調不佳的主因。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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