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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論] 扁控李登輝洗錢案 特偵組查無犯罪事證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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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ejunhsu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4-3-5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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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偵辦前總統李登輝被控以隨扈李忠仁和陳國勝等2人頭帳戶匯款5000多萬美金到海外涉洗錢案,檢方調查後,發現李、陳2人雖曾任憲兵特勤人員,但從未擔任過李登輝隨扈,後來轉任陳姓股市大戶保鑣,2人名下帳戶也是由陳所使用,葉盛茂因誤認是李登輝在海外調度資金,為向陳水扁邀功才提出報告,檢方查無李登輝犯罪不法,今天下午將全案簽結。

 此案是前總統陳水扁因貪污案在民國97年9月5日到台北地檢署應訊時,手上拿著牛皮紙袋向檢方提出這份由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所交付的新瑞都案等資料,告發李登輝涉利用人頭帳戶匯入1800餘萬美金,並匯出5000餘萬美金至海外,罕見形成前總統告發前總統的特殊案例。

 北檢後來將此案轉由特偵組偵辦,發現根本是葉盛茂搞烏龍,因為台北市調處當年在偵辦新瑞都案時,發現劉泰英曾在87年受李登輝指示而執行秘密外交,並捐款給某國政要100萬元美金,懷疑其中2000萬元新台幣是在87年8月11日透過李宗仁和陳國勝的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城東分行帳戶轉帳,加上李、陳2人當時行蹤不明,劉泰英對帳戶使用人及資金流向未說明白,葉盛茂才認為是李登輝有2個人頭帳戶。

 特偵組後來4度約談劉泰英,劉泰英稱帳戶都由秘書管理,他記不清楚,檢方比對劉泰英秘書說法和勾稽國外清查資金報告,確認李登輝和李宗仁及陳國勝的帳戶使用沒有任何關聯性,李和陳的帳戶是由陳姓股市大戶調度資金使用。




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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