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會] 台糖案再審 吳乃仁停止發監

[複製連結] 查看: 74|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5-22 21:47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中央社 – 2013年5月22日 下午9:08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2日電)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前立委洪奇昌等人因台糖售地案被判刑定讞。台中高分院今天裁定全案再審,相關被告刑期停止執行。

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被控在台糖董事長任內,因前立委洪奇昌牽線,改變台糖土地「只租不售」政策,把地賤賣給贊助洪奇昌的春龍公司,致台糖損失新台幣2億多元。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年3月被依背信等罪,判刑吳乃仁3年10月、洪奇昌2年4月、春龍公司總經理潘忠豪3年7月確定。吳乃仁、洪奇昌兩人日前聲請再審。

台中高分院先前的定讞判決認為,吳乃仁指示台糖賣地前,台糖土地都只租不售,在洪奇昌介紹下,吳乃仁指示「轉租為售」,並讓春龍有優先購買權,吳乃仁所核定的底價,也低於市價近2億元,背信犯行明確。

不過受理再審聲請的台中高分院另一合議庭認為,吳乃仁在民國92年核定底價後已報經濟部備查,吳乃仁於92年10月離開台糖時,因核定標售底價已逾6個月的有效期間,經相關人員評估認為地價並無波動,而延長有效期,未予調整,並由台糖公司魏姓總經理核定出售。

審核再審聲請的合議庭認為,全案難以認定土地底價有低估狀況,原審判決漏未審酌足以動搖判決的相關證據,而裁定全案再審。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全案將由台中高分院重新分案審理,正待發監的吳乃仁與洪奇昌,將停止發監;先前已入監服刑的潘忠豪,則由台中地檢署發出釋票,由台中監獄釋放。1020522

來源,雅虎新聞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熱門小遊戲推薦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