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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涉盜賣毒品贓物 書記官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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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幃翔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2-7-27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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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主管贓物庫書記官林明宗,涉嫌利用職務監守自盜,偷取贓物庫安非他命給黃姓情婦販賣,牟利近四百萬元。地檢署廿五日搜索林明宗辦公室及處所,初步未發現毒品及大筆現金,但贓物庫內的毒品,是否遭掉包?仍要進一步查驗,林明宗以涉嫌貪汙、販毒廿六日收押獲准。
林明宗(四十三歲)三年多前任職桃檢書記官時,因為刑案認識女毒販黃玉華(卅歲),雖然林明宗已婚、有兩個幼子,兩人仍迸發感情私下交往,黃女成為林明宗女友。
約一年多前,林明宗開始從贓物庫拿毒品出來給黃女販售,甚至大膽到叫黃女到贓物庫外等待「拿貨」。檢警調查,林明宗取出的安非他命約數公斤之多,一開始只由黃女出面賣給下游,林明宗後來也陪黃女一起交易,粗估獲利約近四百萬元。
「我的毒品來源很特別…找書記官拿」,今年五月,黃女大嘴巴向毒販炫耀毒品來源,沒想到這段對話竟遭監聽;毒蟲向警方供稱毒品從黃女那邊買來,或向黃女及林明宗買的。這些供詞及監聽資料,成為警方布線抓毒販,以及地檢署辦自己人大義滅親的證據。
檢察官蔡正傑即著手偵辦,廿四日拘提黃女並聲押,她供出林明宗也有分錢,檢方前天搜查林辦公處所及住家,未發現毒品;同步清查贓物庫,數量並無短少。不過贓物庫內毒品是否遭以麥粉或葡萄糖粉掉包,仍待清查。
林明宗偵訊時,坦承去年八、九月間有三次到贓物庫拿安非他命一公斤,獲利約一百一十萬,其餘並未多說。
熟識林明宗的人員指出,他在桃園、雲林地檢署擔任書記官約八、九年,辭職考司法官落榜後,兩、三年前申請復職,之後分派到桃園地檢署執行科執掌待銷毀的毒品。
檢方表示,除嚴加追究林明宗所涉刑事及行政責任,並已通盤檢討待銷毀毒品管理機制,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6%B6%89%E7%9B%9C%E8%B3%A3%E6%AF%92%E5%93%81%E8%B4%93%E7%89%A9-%E6%9B%B8%E8%A8%98%E5%AE%98%E6%94%B6%E6%8A%BC-213000619.html?_es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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