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2013/12/26 07:48 《稅收》立院三讀通過,特種飲食業營業稅25%
【時報記者江俞庭台北報導】財政部表示,立法院於24日三讀通過盧委員秀燕等34人提案之營業稅法修正草
案,凡有陪侍服務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特種飲食業之營業稅稅率為25%。
財政部指出,按「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為聯合國第二大人權公約,僅次於兒童權利公約,主要
目的在對女性於各個生活領域作全方位之直接宣示與保障。我國為呼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於96
年簽署加入,為落實推動該公約,於100年6月8日制定公布「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並自1
0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規及行政措施,有
不符公約規定者,應於該法施行後3年內,完成法規之修正。
鑑於現行營業稅法有關女性陪侍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特種飲食業之規定,是考量陪侍服務為奢侈性消
費,故以高稅率課徵,且於74年立法當時陪侍者以女性為主,故明定為「有女性陪侍」始納入課徵高稅率範
圍。惟隨社會環境變遷,是類行業已有男性或第三性陪侍之經營型態,爰配合前開施行法之規定,修正該條
款,將「有女性陪侍」文字修正為「有陪侍服務」。
財政部進一步指出,依據本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營業稅法修正草案,對於有陪侍服務之茶室、咖啡廳、酒吧
等特種飲食業之營業稅稅率為25%,因此本次修正法案之通過,可符該等行業提供高額消費之實際狀況,並
落實立法意旨及前開公約之性別平等宗旨。
資訊來源: 時報資訊公司
感謝收看! 這帖不代表我的想法 這只是轉貼帖 希望這些訊息能幫的到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