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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連續縱火犯被逮 進警局先喊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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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8143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12-9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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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在新北市三重市犯下多起縱火案的陳俊健前晚被捕,但他一踏入警局竟喊說:「我2天沒吃飯了,肚子好餓!我要吃雞腿便當!」吃完雞腿便當,再吃一碗牛肉麵,才坦承「全部都是我做的,但不要問我為什麼!」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檢方複訊後,以有再犯之虞將他收押。

8車毀 自稱2天沒吃

新店耕莘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楊聰財表示,精神醫學上有種疾病叫「縱火狂」,病人可能因為大腦前額葉曾經受傷,使得衝動控制和同理心比較差,導致情緒容易凌駕理性,使其會以造成他人痛苦的方式發洩情緒。倘若是這種「病犯」,除法律制裁,也需要精神鑑定與治療,經過服藥,可以達成穩定情緒、預防再犯的效果。

新北市三重區車路頭街6日凌晨2點驚傳爆炸聲響,停在路邊的機車遭縱火,7台機車跟1輛自小客車全被燒毀,所幸無人傷亡,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查出,就是近期在三重地區四處縱火的34歲陳俊健,前晚將他逮捕到案。

醫師建議精神鑑定

警方說,陳並非第一次縱火,上個月13日凌晨2點多,他先到新莊放火燒一台黑色轎車後逃逸;隔天早上又到三重三和路四段巷弄內,把自己的機車推倒在路中央,拿出打火機點火,並宣稱是要給住在那邊的仇人一點教訓,之後又到同路段縱火數次,造成附近民眾的恐慌。

6日凌晨2點多他又在三重車路頭街縱火,燒毀了停在路旁的7台機車跟1輛自用小貨車,中午接著再到三和路巷弄內縱火燒住家門口。

警方說,陳的精神狀況不是很好,有殺人未遂、妨害公務、公共危險等多項前科,沒有正當工作,平時有一餐沒一餐,之前因為在租屋處破壞物品,被房東趕出來,現在才會居無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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