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會] 獎勵容積設限,延至後年實施

[複製連結] 查看: 126|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lcctn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10-25 08:29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2013/10/25 07:58   《財政》獎勵容積設限,延至後年實施

【時報-台北電】內政部昨(24)日修正通過「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增訂獎勵容積上限規定,都更
地區上限為50%,其他地區為20%,此一獎勵容積總量管控機制原訂於今年7月施行,經考量給予緩衝期,延
至104年7月施行。
  內政部表示,都市計畫於法定容積以外所增加之容積種類繁多,雖然個別增加容積皆訂有上限,卻無「總
量累計上限」的規定,以致總容積有失控及影響環境品質的情形。

  為建立都市計畫容積總量管控機制,回歸都市計畫體系管理,因此增訂容積獎勵總量累計上限。這項總量
管控在都更地區,獎勵容積不得超過法定容積50%,在實施都更事業以外的地區則不得超過法定容積的20%
。至於舊市區小建築基地合併整體開發建築、海砂屋及輻射屋的拆除重建,仍維持現行法令不得超過法定容
積30%的規定辦理。
  內政部官員表示,這項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在今年5月初部務會議原本已通過,草案於預告時原訂在今年7月
1日施行,惟與業者座談,業者表示需要緩衝期,因此予以緩衝2年。
  內政部官員說,部務會議所通過的是台灣省的獎勵容積上限法規(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至於台
北市等五都則由五都自行修正發布,五都獎勵容積上限及施行時間,經協商後皆與中央達成共識。(新聞
源:工商時報─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
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感謝收看! 這帖不代表我的想法 這只是轉貼帖 希望這些訊息能幫的到您
如果您覺得還不錯的話 請送朵花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