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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批 食管署讓違法藥品就地合法
2013年08月30日11:30
【黃揚明/台北報導】綠委陳節如、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召集人黃淑英、發言人滕西華上午舉行記者會爆料,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年初清查國內GMP藥廠,發現有3841品項不符規定,其中包括「應做生體相等性(BE)試驗而未做」,但食管署竟沒要求相關藥品下架,還在3月28日發文通知廠商若上市5年沒有重大嚴重不良反應或療效不等事件發生,可以臨床報告取代BE試驗報告,形同就地合法。
陳節如指出,食管署要求2009年1月1日以前製造販售的藥品可以期臨床經驗取代BE報告,之後製造販售的藥品則要在103年底前完成,卻未要求停止販售。「這是藥品安全大黑洞,形同把全民當成白老鼠!」
黃淑英質疑,不知道食管署5年的標準從哪裡來?「難道違章建築蓋了5年,就可以就地合法嗎?」滕西華指出,BE試驗是指原廠藥過專利期後,在學名藥上市前,要找健康的人服用藥品後,測試血液中有無藥品成分,等於是藥品品質基本門票,藥品沒做BE「是比食品安全更嚴重的事,因為食品可以選擇,藥品不能選擇!」
食管署藥品組組長鄒玫君回應,這些藥品上市前都已執行過BE,但因上市後變更賦形劑成分,食管署擔心療效有疑慮,才會要求廠商重新做BE,目前清查約95%藥品療效無疑慮,剩下的藥品會進一步評估,並在一個月內舉辦專家會議進行風險效益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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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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