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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紅單」不認帳》建案試賣搶光 建商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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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幃翔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6-1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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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賠2倍訂金給預訂戶 縣府:無法規範
〔自由時報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在航空城及捷運計畫推波助瀾下,桃園縣境房地產水漲船高,很多建案甚至建照尚未取得,就搶先賣紅單(臨時買賣契約),還可隨時收回,抬高房價,購屋者怎麼算都輸,縣議員萬美玲及羅文欽昨要求縣長吳志揚打房,修法制止紅單劣文化。
萬美玲說,桃園市龍壽街龍山國小附近有一建商要試市場水溫,以每坪十五萬元價格讓代銷公司銷售紅單,結果市場反應熱烈,房價調到每坪十七萬元、十八萬元,還是銷售一空。
她指出,建商後悔,要代銷公司收回全部紅單,預計六月中再推案,起價為廿三萬到廿五萬元間,而龍壽街附近新屋行情都在廿多萬元。
目前建商正與預定戶協商,只願賠訂金二倍,預約訂金大都在十萬元上下,二倍賠金約廿萬元,但有的預訂戶連原住的房屋都找到買主,如今碰到這樣事情,上下不得。
羅文欽也表示,銷售不理想,就照程序走,一旦房產熱銷,紅單效應就產生,建商和銷售公司雙贏,玩弄購屋者,他認為屬詐騙手法的一種,縣府不該束手無策。
工務局長朱惕之表示,預售屋有完整的法令規範,若業者違反規定可罰四萬到廿萬元,但預約單只是買賣權利,目前法令無法規範,他們會向中央建議修法。
吳志揚則指示法制處、消保官了解紅單,若有違法,移送法辦。
據陳姓資深法官指出,紅單是民法上的契約,理論上消費者可要求建商履行契約,但還是要看契約內容而定。以龍安國小附近這起建案來看,預約單內容提到,建商若不同意買賣總價款時,預約單失效,購屋者還是要遵守該條內容規定,此外,有的預約單還有購買順位問題,購屋者都要特別小心。
來源 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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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6/01 By 游幃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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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aboy77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6-1 13:09
這種紅單預售形同買空賣空
購屋者一點保障都沒有
房漲→建商賠些許訂金賺更大價差
房跌→建商按原訂價格賣給購屋者
建商永遠只賺不賠
其實這就是一種房產炒作行為
政府應積極出面約束並予以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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