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會] 政府二十年未發新執照 未來中藥行恐絕跡

[複製連結] 查看: 74|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5-30 00:10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優活健康網 – 2013年5月29日 下午4:00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中藥行未來可能都會在市場上消失,民眾想抓藥可能無處可抓?由於衛生署在民國八十二年開始,制定法條規定只有中醫師或修習中藥課程十六學分的藥師、藥劑生才能販售中藥,因此衛生署已經長達二十年的時間沒有發出中藥販賣新執照,允許新一代的中藥商經營中藥販賣,使得中藥行的傳承命脈遭截斷,如政府再不修法,未來中藥行可能在市場上絕跡。

對此,中藥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朱溥霖指出,衛生署自八十二年之後,就沒再發出任何一張中藥販賣執照,全國中藥商從原本的一萬五千多人,銳減只剩不到一萬人,老中藥房一旦凋零光,就再也沒人可以傳承。

因為根據現行「藥事法」一百零三條規定,以八十二年二月五日為「落日」,國內能領取中藥販售執照對象,只有二類人有資格,一是之前有經營事實的既存業者,其餘則是之後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且修習中藥課程達一百六十二小時者。而此法條等同於把中藥商的傳承路封死,導致全台目前有近兩千位的中藥商新生代,雖有中藥課程修業證書,但卻苦無開業執照,形同斷後。

對此,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指出,衛生署也認為現行法令,某種程度上封死中藥商的生路,因此,正全力爭取修法,增訂「中藥材販賣業者」條款,賦予業者可經營中藥材進口、出口及批發、零售權利;同時爭取勞委會開辦「中藥材管理技術士」技能檢定考試解套。但如果衛生署動作緩不濟急,朱溥霖則說會再發動進一步的大規模抗議行動。

來源雅虎新聞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熱門小遊戲推薦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