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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論] 智財局擬修新網路侵權法 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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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8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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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楊智強 | 台灣醒報 – 2013年5月28日 下午5:31


智財局擬修新網路侵權法 惹爭議





【台灣醒報記者楊智強台北報導】針對政府為了保護文創產業的成果,推出新的網路打擊侵權措施,立委李桐豪28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智慧財產局說清楚、講明白。李桐豪提出美國的「禁止網路盜版法案」(SOPA)和「反假冒貿易協定」(ACTA)兩個在國際上受到重大爭議的法案案例供智財局參考,並要求這一法案要得到社會共識後再修法。

智慧財產局日前表示要推動打擊網路侵權新措施,智財局副局長李鎂28日說,相較「禁止網路盜版法案」和「反假冒貿易協定」兩案例,我國要進行的措施會更細緻,並且需智慧財產權利人提出申訴才會進行檢驗工作,重點是針對境外「重大侵權」網站,希望藉此保護我國文創產業內智慧財產權所有人的權利。

「目前許多侵權檢驗的相關細節還在內部討論中,近期也會邀請各方專家和學者一同討論,希望達到社會共識後,再進行修法的動作」,智財局著作權組長張玉英補充說,政府新措施不是希望以行政途徑替代原本司法程序的方式進行,而是由行政和司法共同合作,也不會有行政權擴大的問題。

立委李桐豪在28日記者會上,舉出幾個國際知名的案例,希望政府納入考慮,美國在2011年有位共和黨眾議員史密斯提出「禁止網路盜版法案」,法案內容給與智財權利人較大的申訴空間,也對外國侵權網站給予較大的約束力。

但SOPA因為有不少參眾議員和多家包括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等媒體強力反對,並指其法案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專職保護言論自由),目前該法案已被擱置。

李桐豪再舉另一個案例指出,日本、南韓、加拿大和美國等8國也在2011年通過了「反假冒貿易協定」,協定的內容希望建立一個國際法律的框架,並建立一個國際機構以外的理事機構來管理網站侵權問題。

ACTA雖然已在8國簽署,但在歐盟內部深受批評,並在2012年7月遭歐洲議會否決,甚至ACTA內部專員也辭職參加抗議活動,顯示出協定的高度敏感性。

一位資深的網路工程師受訪時表示,「政府沒有資格強制將墨鏡戴到人民眼睛上!如果你將某違法網站依法移除,那是對該網站做出正確的法律制裁,但是如果因為某外國網站違法,但我國政府不向該國家提出告訴,反而將其IP阻擋,讓國人無法使用,除了侵害網路中立性,還違反人民知的權利。」

延伸閱讀:美國SOPA法案相關報導,http://www.bbc.co.uk/news/technology-16596577

歐盟議會2012年7月否決ACTA簽署,http://www.europarl.europa.eu/news/en/pressroom/content/20120703IPR48247/html/European-Parliament-rejects-ACTA

圖說:立委李桐豪28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智財局盡快召開公聽會,邀請各方專家學者討論我國打擊境外侵權網站的新規定。(Photo by楊智強/台灣醒報)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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