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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林益世案 特偵組下週五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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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5-17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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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17日 上午6:20






合議庭曲解 實質影響力見解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侯柏青/台北報導〕特偵組昨天收到林益世案判決書,認為台北地院合議庭曲解最高法院的實質影響力見解,適用法條及量刑皆有違論理法則,預定下週五前提起上訴。

特偵組認為,林益世挾立委及行政院秘書長職務身分干涉地勇案,加上經濟部是中鋼最大股東,中鋼非單純民營企業,陳啟祥錄音內容雖經剪接,但遭索賄內容原意不變,林益世涉犯違背職務收賄重罪,刑責從十年起跳、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檢方認為,舉凡公務員在執行具體職務工作,除職務所掌理的事務,連同其行使職權的密切行為也涵蓋在內,包括美國及日本都採取此看法,且有議員拿錢辦事被判刑入獄的前例為鑑。

檢方指出,林益世藉立委身分,介紹中鋼董事長鄒若齊與陳啟祥及中耀公司董事長陳耀中見面認識,還曾致電前中鋼公司董事長張家祝、中聯公司董事長翁朝棟,並與翁朝棟會面,藉此爭取地勇合約,明顯以立委身分介入地勇案。

此外,林益世還命令國會辦公室主任繕打以林益世立委辦公室為名義的便箋,與經濟部官員和中鋼國會聯絡人及高層聯繫,還在立法院議場內向當時的經濟部長施顏祥關說,上述行為都和立委職權有關。

據了解,林益世前天率先委任律師到台北地院遞狀聲明上訴,不過上訴狀裡未敘明上訴理由;依法,律師團必須在二十天內補足上訴理由。

林益世上月底得知宣判結果,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剪接光碟部分已獲澄清,而他絕無任何恐嚇行為,將提出上訴。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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