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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嘉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4月2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張嘉文╱台北報導】
許姓男子和女友分手後心有不甘,和陳姓友人約前女友吃飯,趁機在飲料下藥,帶到汽車旅館,兩人先後性侵得逞。該女回家後,家人發覺有異將她送醫,才知她被下藥性侵而報警。士林地院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許、陳各四年、三年十月刑期。
判決指出,廿一歲許男多次要求前女友復合未果,遂起報復念頭。去年六月,許男透過網路,以一千五百元買了安眠藥物,然後在臉書上和前女友通訊,以刪除手機裡兩人的性愛照為由,要求前女友和他吃飯。
當天吃飯前,許將迷姦計畫告訴他和前女友都認識的陳姓男子,陳竟允諾加入;席間,兩人趁女子去廁所,在其飲料裡放入兩顆安眠藥物。
女子喝了飲料後,藥效發揮陷入昏迷,許、陳見狀,將她扶上陳座車,一同將該女帶到汽車旅館後,許怕藥效不足,再餵兩顆藥物,讓她完全無抵抗能力,兩人先後性侵得逞。
許、陳到案後,一開始否認犯行,但檢警還原陳手機內刪除的相片,發現有多張性侵照片,加上該女對當天過程的證述,及醫院血液報告等證據,兩人才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兩人無前科,且各已賠償二百萬元和被害女子和解,因此適度對二人量刑。
來源:雅虎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