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會] 貪汙罪定讞 侯和雄又要入監

[複製連結] 查看: 164|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4-19 10:52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作者: 林偉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4月1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前經濟部次長侯和雄,被控關說自來水公司的鏡面水庫浚渫工程,從中獲取不法利益四十二萬三千元,最高法院昨依貪汙罪將他判刑五年二月確定;侯去年才剛因侵占罪服刑期滿出獄,如今又將再次入監。

侯在九十四年間擔任高雄市「南台灣產業科技推動協會」理事長時,以協會名義向中油、自來水公司募款,卻將協會公款卅五萬元,分別匯到他子女的帳戶,供自己買賣股票使用,被依侵占罪判刑一年三月,二年前入監執行,去年才出獄。

六十九歲的侯和雄,在民進黨執政期間,深獲政府高層重用,八十七年謝長廷當選高雄市長,受邀出任副市長,謝轉任行政院長後,九十四年九月延攬侯為經濟部常務次長,直到九十六年八月八日,因涉及本件弊案才被停職。

九十五年間擔任經濟部次長的侯和雄,為了幫他的好友、建國科大教授黃清和,取得鏡面水庫深度測量的產學合作工程經費,竟要求自來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經理楊水源(同案判刑五年二月定讞),洩漏評選委員名單給黃,以進行關說。

楊水源為求升任自來水公司副總經理,對侯的指示全力配合,不僅外洩評委名單給黃,及與其合作投標的明昱公司,甚至親自打電話給多名評選委員關說,讓明昱公司獲得優先議價權,以四百七十萬元標得該項工程,事後,楊也如願升任副總經理。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侯和雄身居要職,竟向下屬關說,違法圖利明昱公司,有害官箴,嚴重損害政府廉能的形象,破壞政府採購制度,十八日依貪汙罪將他判處五年二月徒刑,全案定讞。

來源:雅虎新聞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熱門小遊戲推薦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