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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論] 扁再6年就能報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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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3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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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弊案纏身的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因向元大馬家收賄二億及龍潭購地案、買官案遭判刑定讞,高院廿二日裁定合併刑,宣告扁、珍均應執行舊法有期徒刑最高廿年「滿貫」的刑期,分別併科新台幣二億五千萬元、二億元。
扁珍尚在審理中的案件,除非被判無期徒刑,否則不論刑度輕重,法定合併執行刑期頂多是廿年。由於扁案偵審期間,扁曾被羈押七百卅四天,依法可抵兩年多的刑期,扣除目前已服刑兩年,未來扁再服刑約六年,即民國一○八年,刑期就可過半,達到報請假釋的標準。
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一日,扁因龍潭購地案、買官案,為最高法院判刑十七年六月定讞,同年年底發監服刑;加計去年陸續宣判的南港展覽館洗錢、二次金改向元大馬家收賄案,共四案判刑確定,高院昨日裁定合併執行廿年徒刑。至於吳淑珍部分,判刑定讞的七案,包括涉龍潭購地收賄及洗錢案、陳敏薰買官案,及南港展覽館圖利案、為國務費案教唆偽證案、處理陳敏薰賄款洗錢案、二次金改案,則被高院裁定應執行廿年。
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6%89%81%E5%86%8D6%E5%B9%B4%E5%B0%B1%E8%83%BD%E5%A0%B1%E5%81%87%E9%87%8B-213000597.html;_ylt=ArY1rOpp3ug0_ZzFmh0fS_XBBdF_;_ylu=X3oDMTRmb2ljaDBkBG1pdANUb3BTdG9yeSBQb2xpdGljc1NGIE1EMQRwa2cDM2NhM2RjNTktMmQwZi0zYTRjLTg5ZDAtNTBmZGZjNjNiOWZmBHBvcwM5BHNlYwNNZWRpYUJMaXN0TWl4ZWRMUENBVGVtcAR2ZXIDNzJjMTI0ZjAtN2QzNy0xMWUyLWJiNGYtMGFkYWZlN2Q4Y2Ri;_ylg=X3oDMTIwMG1kcXU1BGludGwDdHcEbGFuZwN6aC1oYW50LXR3BHBzdGFpZAMEcHN0Y2F0A.aUv.ayu3znvo7niZsEcHQDc2VjdGlvbnM-;_yl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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