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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被控供毒養案 警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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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幃翔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2-7-2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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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李忠一╱宜蘭報導】
羅東警分局偵查隊小隊長廖忠治,遭控「供毒養案」,轉讓毒品、庇護線民吸毒,遭檢方依毒品罪嫌起訴,求處六年徒刑;宜蘭地院法官認為,證人轉讓毒品說法缺乏可信度,廖忠治也無庇護線民的「積極行為」,判處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廖忠治遭控擔任偵查隊小隊長期間,轉讓安非他命給陳姓女線民施用、用交換條件讓張男、翁女、黃男不用採尿驗毒,並脅迫翁女製作檢舉筆錄,但廖忠治矢口否認。
判決書指出,證人的轉讓毒品之說,並非親眼目睹,且證人前後說詞不一,證述令人質疑。再者,廖忠治雖未通過測謊,但法院認為,受測者的情緒波動反應,不得做為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
法院認為,張男涉及竊盜案,廖忠治以「不會對你採尿」為偵查技巧,讓有吸毒的張男坦承竊盜犯行,但張男並非毒品現行犯,也非列管的毒品人口,廖嫌採消極方式不予偵辦,並非刻意掩蔽庇護;其餘翁女、黃男案情雷同,也非刻意庇護,亦無妨害國家搜查權。針對一審判決無罪,現為蘇澳警分局警備隊員的廖忠治表示:「感謝法官還我清白。」檢方尚未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8%A2%AB%E6%8E%A7%E4%BE%9B%E6%AF%92%E9%A4%8A%E6%A1%88-%E8%AD%A6%E7%8D%B2%E5%88%A4%E7%84%A1%E7%BD%AA-213000668.html?_es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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