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會] 保全指揮交通不當 導致死亡車禍判7月

[複製連結] 查看: 540|回覆: 0|好評: 1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karta006745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2-6-12 10:17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桃園縣欣興電子公司駐衛警洪嘉進,兩年多前在公司門前指揮交通時,未制止左轉的轎車,也未攔阻直行的機車,致機車騎士急煞滑倒、傷重死亡,法官認定他指揮不當,依業務過失致死判刑七個月,是罕見駐衛警指揮交通失當吃上官司的案例。
除了駐衛警被判刑外,轎車的駕駛人賴欣琦(女、卅一歲)也因左轉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被認定有過失,也被判七個月徒刑。
欣興公司昨晚表示,駐衛警都外包給鴻福保全公司,所有管理、訓練都由鴻福負責,洪嘉進(四十八歲)不是欣興公司的員工。
鴻福保全公司指出,已離職的洪嘉進當天並無疏失,出事主因是死者車速太快,「保全也要命,難道用身體擋車?」加上洪開庭時緊張,無法完整描述現場的狀況,才會被判刑,同仁對判決都很有意見,公司將協助上訴。
桃園地院調查,二○○九年十二月卅一日晚上七點多,洪嘉進在欣興電子公司門口指揮交通,賴欣琦駕車在公司前左轉,對向騎機車的詹詠欽看到賴女違規左轉,趕緊閃避和煞車,卻失控撞上轎車後方的機車而滑倒,致胸部重傷,送醫不治。
事發後,洪嘉進和賴欣琦都否認過失,洪表示他有吹哨指示機車減速,但是機車速度太快,來不及阻止就滑倒。
賴女也表示左轉時看到機車離她還很遠,覺得很安全,沒想到剛轉過去,機車就衝過來,是詹酒後騎機車,速度太快才出車禍。
法官根據現場錄影,認定洪嘉進當時沒有明確手勢或以指揮棒阻止違規左轉的轎車,也沒有積極攔阻騎機車的被害人及早煞停,致被害人來不及閃避而出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也認為洪指揮不當、示意不清才發生車禍。
法官也查出洪嘉進曾受過交通指揮訓練,駐衛警工作職掌也涵蓋交通指揮,屬於業務範圍,以業務過失致死論罪。


-----------------
好心去給雷今(台語)
好心沒好報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評分

參與人數 1幫助 +1 收起 理由
k9601029611 + 1 讚一個!

查看全部評分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