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政論] 《自由頭版》支付命令淪詐騙工具 立院初審取消判決效力

[複製連結] 查看: 245|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sweiyuan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5-5-26 08:59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來源:自由時報2015-05-26

簡便解決債權方式 被用來詐騙

〔記者邱燕玲、項程鎮、楊國文/台北報導〕「支付命令」原是便利債權人迅速實現債權、免受訴訟程序的工具,但因法院核發寬鬆,近年來被詐騙集團利用做為犯案工具,讓民眾莫名其妙背上債務受害、傾家蕩產!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債權人聲請支付命令時,應附相關證明,法院才能核發,同時修正支付命令僅有執行力,不再與判決確定有同等效力,也就是讓債務人還能有救濟機會。

誤認假公文不理 有人被詐5000萬

支付命令有多恐怖?且被騙案例頗多,高雄某土雞城老闆收到支付命令,以為是詐騙未予理會,導致土雞城遭法拍還債;一名黃婦曾連續四次被偽造的法院公文詐騙兩百多萬元,因而不再相信法院公文。結果詐騙集團去年聲稱,她曾借款將近五千萬元,還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求黃婦「償還」她根本沒有欠的虛擬債務。

黃婦聲淚俱下說,她以為支付命令又是詐騙伎倆,置之不理,誰知過二十天,財產就被扣押,導致生活陷困境。立委江啟臣就為此陪黃婦召開記者會,痛批「法院淪為詐騙集團幫凶」,他要提案修法。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的修正草案,未來支付命令確定後僅有執行力,沒有確定判決效力;並強化聲請人的釋明義務,要求債權人應至少能提出簡單的證明,法院才能核發支付命令。

修法補救 讓債務人提異議救濟

現行條文規定,債務人對支付命令未在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雖然受害民眾可提出再審救濟,但通過再審比例非常低,且民眾無端受害,還要付出再審費用,很不合理;昨因此修改為「支付命令得為執行名義」,不再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讓債務人還能提起異議等救濟。

避免法院濫發 聲請人應附證明

此外,詐騙集團假藉債權人名義,濫發支付命令,僅空言泛稱有積欠貨款或借款,卻未釋明債權是否存在或提出相關憑據。初審通過條文也明訂,債權人的請求應釋明。

提案修法的立委江啟臣說,未來債權人聲請支付命令時,至少應附簡單的證明,法院才能核發,讓核發支付命令的門檻提高。

法務部尊重立委職權,修法好處是可減少假債權、真詐騙的發生,缺點是真正有債權者,未來實現債權速度變慢。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評分

參與人數 1幫助 +1 收起 理由
sleepless-man + 1 土豪我們做朋友吧,我非常仰慕你..

查看全部評分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