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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停車酒測 罰9萬並吊照
何醒邦台北報導
為防制酒後駕車違規,交通部日前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若駕駛汽車行經警察酒測處,不依照指示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將比照拒絕接受酒測的罰則,處以新台幣九萬元高額罰鍰,並且吊銷駕駛執照。
如果因逃避酒測執勤點而因此肇事,使人死傷,除吊照外,終生不得考照。現行「取締不停」罰三千至六千元。此外,目前遭刑法強制移送者,因「一事不二罰」原則,可不用立即繳完罰金,就能領回遭扣車輛,未來也須一律先繳錢,才能取車。
交通部修法 最快今年底實施:
配合刑法已將酒駕罰金提高到十五萬元,交通部也通過修正草案,將酒駕罰鍰上限從六萬提高到九萬元,並增訂酒駕逃逸者罰則,最重終身吊照。遭刑法強制移送者,未來須先繳清罰鍰,才能領回遭扣車輛。相關修法送立法院審議,最快今年底實施。
至於針對新手上路等五類駕駛採取酒測門檻○.一五毫克案,因警方與專家意見紛歧,仍維持現制。但交通部強調,將酒測標準加嚴為○.一五毫克已是共識,將進一步評估全面或部分實施。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現行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二五毫克以上,可處一萬五至六萬元罰鍰,並扣車與吊扣駕照;超過○.五五者,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屬刑罰範圍。因刑法已將酒駕罰金提高到十五萬元,交通部推動修法,將六萬元的上限提高到九萬元,部內近日通過修正草案,全案送立法院審議。
有些駕駛人為逃避酒測,花招百出,死不開車門、在車裡打電話求救、不然就是拚命喝水,或找民代關說。有人寧願罰錢了事,不甩警方攔停,直接落跑。
刑法強制移送 繳錢才能取車
至於過去半年討論最多的更嚴格酒測標準,即針對無照駕駛、領照未滿兩年者、載運幼童娃娃車、大客車或載運危險物品的駕駛,酒測值門檻從每公升○.二五毫克加嚴到○.一五毫克。路政司表示,因警政署認為先針對五類人加嚴標準沒有實質意義,希望全面統一加嚴,但交通部參照各國經驗,認為採漸進方式較可行,在各方意見無法一致下,此案沒有過關。
資訊來源: 生活知識 lifebook.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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