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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4 08:04 《證交所》現股當沖元月6日上路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金管會先前祭出刺激台股三箭,其中,第三箭開放先買後賣現股當沖制度,即
將在明年元月6日上路,證交所指出,三類投資人只要簽署概括授權書,即可當日沖銷,其對象包括自然人以
及外資、投信、自營商等法人機構。另外,假使投資人未能順利完成反向當沖,除改為現股或融資買進外,
也可申請款項借貸,由券商代墊一日款項,讓投資人操作更為靈活。
證交所表示,適用先買後賣的現股當沖的自然人,必須開立受託買賣戶3個月、一年內交易達10筆或已有信
用戶的投資人,未來只要簽署概括授權書,當日即可適用於現股當沖。而現股當沖的額度將回歸受託買賣額
度,第一階段適用標的包括台灣50、台灣中型100及富櫃50成分股,而受限於現有受託買賣額度不能循環使用
,受託買賣額度無法當日即刻回復。
另外,如果投資人無法完成反向沖銷,有三種方式選擇,包括:1.改為現股買進交割;2.交易類別改為融
資買進;3.改以隔日沖銷模式,必須向券商申請款項借貸,由券商代墊一日款項,但投資人付出的成本僅為
一日利息,有利於操作靈活度。
資訊來源: 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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