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政論] 起訴書反擊黃世銘 檢:本案無關憲政危機

[複製連結] 查看: 131|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kaejunhsu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11-1 20:35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案,今天偵查終結,依洩密罪和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起訴黃世銘;原本黃世銘援引憲法第44條,稱是因為院際爭執,以及可能產生憲政危機,才會直接面報馬英九總統,但檢方在《起訴書》中直接駁斥黃世銘說法,稱全案根本無關院際爭執或憲政危機。

檢:不見總統協商之作為

 黃世銘曾稱,自己本於憲政體制及公務員服務法之忠誠義務,並根據憲法第44條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為做出最適於國家利益之決定,才面報總統。

 不過檢方指出,憲法第44條規定,乃指在「權力分立原則下,各憲政機關在相互間權限範圍互有爭執;抑或對於國家重大政策之執行,憲政機關間相互扞格,爭論不休,甚至有產生憲政危機之際,始由國家元首出面協商解決之,要屬總統憲法上的權力」。

檢批黃對外「大放厥詞」

 檢方認為黃世銘8月31日首次面報馬英九總統後,至9月6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甚至到今日,「皆不見總統有何為此邀集立法院及行政院共同協商之作為」,顯示本案無權限爭議、無憲政危機,國家亦無陷於立即危險之情形,純屬個人事項。

 檢方在《起訴書》中批評黃世銘作為,若成辦案人員效法對象,「逕予認定係行政不法非刑事案件,即對外大放厥詞並逕前往官邸,要求面報總統」,根本是置相關制度於不顧。




來源:自由時報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