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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保釣團體告宜蘭法官 批瀆職、賣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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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24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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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釣團體告宜蘭法官 批瀆職、賣國
2013年10月24日13:08   
【林泊志/宜蘭報導】台灣民間訴訟團今年6月至宜蘭地方法院,狀告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與防衛省侵佔釣魚台主權,迫害漁民人權,造成漁權損失,提出民事求償60萬元,但8月中旬遭宜蘭地方法院法官駁回。民間訴訟團選在台灣光復節前夕,由前立委張俊宏、前民進黨主席許信良等人領軍下,50多位民眾今天上午前往宜蘭地方法院控告承審的林姓法官,痛批他是「恐龍法官」,認為他「瀆職」、「賣國」,並對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再次提告。

前立委張俊宏痛批總統馬英九一再重申釣魚台列嶼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捍衛主權寸土不讓,卻遭日方以「宣戰性」的國有化方式,以領土換漁權,認為馬「這不是賣國,什麼才是賣國!」

委任律師陳振瑋表示,承審的法官林俊廷未依《民事訴訟法》與司法院《訴訟審理規則》規定,通知台灣民間訴訟團補證,完全不開庭就逕自駁回,認為他瀆職,並造成台灣民間訴訟團的損害,故依《民法》186條對法官提出侵權損害,提出每人20萬元的賠償費用,另也針對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侵害原住民祭祖權與漁業權部分再次提告。

台灣民間訴訟團一度要求宜蘭地方法院院長出面接受陳情書,甚至更嗆院長不出面接受就要衝入法院裡面,警方一度出面安撫,最後由地院書記官長黃慧雯代表接下陳情書。

黃慧雯表示,台灣民間訴訟團控告日相侵害漁業權一案,宜蘭地院法官本於法律,認為本件請求於法律上顯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得不經言辭辯論程序予以駁回。因原告(台灣民間訴訟團)已於8月30日向臺灣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宜蘭地方法院已寄送判決書與起訴狀,但因被告位於日本國,需透過外交部囑託送達,於收到外交部轉回證後,才能將卷證送到高院進行審理。

黃慧雯表示,台灣民間訴訟團針對承審的林俊廷法官提出瀆職的侵權損害賠償、控告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侵害原住民的祭祖權與捕魚權,將於收案後以電腦進行分案,依法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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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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