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財經] 自經區土地只租不售,擬訂例外條款

[複製連結] 查看: 117|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lcctn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9-16 08:39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2013/09/16 07:38   《經濟》自經區土地只租不售,擬訂例外條款

【時報-台北電】經建會規畫自由經濟示範區,土地以只租不售為原則,由於工業局及地方政府開發工業區都
允許採取出售,未來申設示範區後將造成困擾,據悉,經建會傾向規畫例外條款,為工業局及地方政府開發
工業區土地解套。
 不過,基於公平正義原則,若採徵收方式取得的土地,排除在例外條款之外。
 經建會規畫中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為了訂定更週延,將不趕在九月底提出,政院送出立法院
時程為十二月底前,還有時間可以進行跨部會協商,將法條訂得更好。
 除租稅優惠措施,虛擬示範區能否適用,仍待經建會主委管中閔與財長張盛和進一步協調外,土地政策也
有不小問題。

 示範區的土地採只租不售原則,但工業區及地方政府指定的產業園區若申設為示範區,其土地原本可由租
轉售,也可出售,依經建會規定會面臨很大困擾,必須將工業區或產業園區買回再出租,如此對中央或地方
都會造成財政壓力。
 經建會思考,在只租不售原則下,增訂特殊例外條款予以解套,亦即帶土地申設為示範區者可以例外,土
地允許出售,不必設限;但若像科學園區、自貿港區原本採出租方式,依既有方式不受影響。
 不過,若是採取徵收方式開發的園區,土地原則不可以出售,因此不納入例外條款中。(新聞來源:工商
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
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感謝收看! 這帖不代表我的想法 這只是轉貼帖 希望這些訊息能幫的到您
如果您覺得還不錯的話 請送朵花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