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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論] 會計法漏「教」 林德福:只能再修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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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6-4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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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 – 2013年6月4日 上午10:38
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針對會計法修法卻遺漏「教」字,導致大學教授研究費恐無法除罪化,國民黨首席副書記長林德福今(4)日表示,他當初並沒有參加協調過程,所以並不清楚協商的內容,「他們都弄好以後,才拿給我簽,不可能我一個人不簽」,林德福說,如果要解決這次爭議,最好是各黨團先進行研究,達成各黨共識後,再進行修法,「不能懸在那裡,不進也不退」。

立法院在5月31日挑燈夜戰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正案,朝野都稱是為數百位恐因研究費報帳涉及貪瀆的教授解套,不過通過的條文僅載明「各大專院校職員」,卻未將「教」字納入,教授因而不在除罪化範圍。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表示,此次修法從頭到尾都是立法院朝野黨團主導,如果真產生「喝花酒者除罪、教授不除罪」問題,「解鈴仍需繫鈴人」,宜由立院於臨時會提復議,行政院尊重立院的處理。

林德福今日受訪時表示,他當天並沒有參加協商,因此不清楚各黨在協商時所談的具體內容,他也是協商結束後,由黨團幹部拿著協商內容找他簽名,由於「上面的人都簽了」,因此他最後一個在協商結論上簽名。

林德福說,當天黨團幹部拿了很多協商案給他簽名,他坦承自己沒有細看內容,「因為案子太多,而且都協商好了」。

林德福說,會計法修正案當初是用國民黨立委林滄敏的版本進行討論,如今因為已經三讀通過,而且會期已經結束,如今行政院態度傾向不覆議,「我們(立法院)也不能推掉」,他認為,若要解決爭議,應該是由各黨團將會計法帶回各自研究討論,經過黨團大會取得共識後,再進行修法。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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