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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新法不禁鴿子、斑鳩 還是有「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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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5-18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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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18日 上午8:42










〔自由時報記者蔡淑媛、俞泊霖/台中報導〕傳統市場禁宰活禽,雞鴨鵝不能展示、販賣,嚴防禽流感傳播,但市場販賣鴿子、斑鳩,不屬於活禽也不是野鳥,恐成防疫漏洞,疾管局和市府提醒,養鴿、賣鴿造成污染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治法罰款,最高可罰一百萬元。

傳統市場禁宰活禽首日,市府聯合稽查大隊發現市場有攤販販售鴿子、乳鴿和斑鳩,雖然業者面臨稽查時,鴿籠裡的鴿子已經清空,但在前幾天仍公開展示、販賣。

市府稽查後立刻召開H7N9禽流感防疫會議指出,鴿子不是活禽,傳統市場活宰,不能依《畜牧法》開罰二萬到十萬元以下罰款,也不屬於《傳染病防治法》中在H7N9禽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規範雞鴨鵝不能陳列、展示和販賣,違者開罰三千到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

疾管局第三分局局長林明誠則指出,養鴿的鴿毛或排泄物等污染環境,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一千二百到六千元以下罰款,或依空氣污染防治法,個人可開罰五千至十萬元以下,攤商則罰十萬到一百萬元以下罰款;農業局也指出,斑鳩不是生禽,未登記不得陳列展售,違者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開罰六萬到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龍井區公所大樓及鄰近集合住宅大樓曾遭野鴿佔據,深受鴿糞所苦,動保處指該處無專業捕捉人員、工具,建議民眾斷絕鴿子食物來源,設置防鳥斜板、防鳥釘為輔,也可在玻璃貼上老鷹照片、架設紅白旗、反光鏡、螢光釣魚線或噴灑濃厚消毒水,達到嚇阻作用。

不過,若民眾堅持要捕捉,最好要請專業捕鴿人士,且要先向農業局林務自然保育科提出申請,自行捕捉後,要將野鴿送至南屯區中台路的動物之家收容。

會中副市長蔡炳坤指出,目前農委會決議對販雞攤商每隻雞十五元補助金,延長至六月十七日,他也向中央建議,建立電宰雞的標章制度和設置攤商的安心標章,目前民眾選購肉品時認明「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及「CAS」認證之優良合格肉品,以確保食肉安全。另外,為了避免攤商稽查後私下違法活宰雞隻,要求落實稽查,避免攤商打帶跑。

今天農業局也在豐原區西安路二十一之一號舉辦推辦電宰雞促銷會,一隻仿土雞市價三百五十元,當天三隻仿土雞五百元,限量一千隻。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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