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會] 觀護人怠職 受刑人少坐6年牢

[複製連結] 查看: 97|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5-16 09:24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中央社 – 2013年5月15日 下午3:32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5日電)監察院說,台東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怠職,沒有依規定撤銷受刑人假釋,有受刑人因此少坐6年牢,台東地檢署今天遭糾正。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高鳳仙、黃武次、余騰芳提案,糾正台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監察院說,法務部清查各地檢署業務,發現台東地檢署對於「應撤銷假釋或緩刑案件」,因負責執行業務的觀護人怠忽職守,沒有撤銷,讓罪犯逍遙法外。

監察院說,台東地檢署觀護人黃貫岱,在民國94年到100年間,怠於執行觀護案件共26件,其中15件因為逾期而無法撤銷假釋或緩刑宣告,已無從救濟。

高鳳仙指出,其中,有一名受刑人先前犯下殺人未遂罪,被處12年徒刑,91年假釋,保護管束須至民國97年8月期滿,他卻在95年又犯妨害性自主罪,96年12月被判決確定,但因為黃貫岱的違失、沒有撤銷假釋,導致這名受刑人被免除6年有期徒刑。

高鳳仙說,台東地檢署觀護人怠忽職守,讓罪犯逍遙法外,形成另類「特赦」,黃貫岱失職長達5、6年,台東地檢署不但渾然不知,主任觀護人甚至給黃貫岱「勇於任事、建議嘉勉、順利達成任務、依限達成交辦事項」等考績評語、考績還甲等,顯見台東地檢署長期疏於督導考核。1020515

來源,雅虎新聞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