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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保護管束帶玩具槍 男子被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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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5-1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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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 – 2013年5月1日 下午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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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一名假釋犯再回到地檢署報到,接受保護管束,卻在法警室檢驗行李的時候,竟然發現一把槍.這也太大膽,男子辯稱沒有殺傷力的玩具槍,是要送修順便帶出來,沒有恐嚇或帶玩具槍闖關的企圖,不過, 嫌犯已經紀錄不好,即使是玩具槍,還是依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科以罰金。

上午8點多,男子和友人到法院報到上課,通過法警室,要通過檢查危險行李的儀器,沒想到行李被驗出問題,法警發現有1把槍,隨即沒收查驗的儀器,屏東地方法院去年啟用,進出人員的包包行李,一定要通過檢驗,男子因為殺人罪服刑10年後,假釋出來,交付保護管束。

原本還以為沒事,卻在上課上到一半,被請檢察官請出來他解釋,玩具槍沒有殺傷力,之前曾經詢問是不是需要拿出來寄放,他說接受保護管束怎麼可能還故意帶槍來鬧事,儘管男子說不是蓄意挑戰司法,帶槍到法院上課,卻還是依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接受裁罰。(記者 洪明生 屏東報導)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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