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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10公尺也叫救護車 還問候救護員的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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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4-23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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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4月23日 上午6:16




10公尺也叫救護車 還問候救護員的媽





指定要到3.5公里外醫院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鄭姓男子打119報案說自己氣喘發作,消防救護員趕到現場發現距離醫院僅10公尺,鄭男竟說要去3.5公里外的另一家醫院,救護員勸說︰「這樣有濫用救護車之虞喔!」鄭竟以三字經痛罵消防員,整個過程被po上網,引發網友齊聲撻伐,有網友不客氣地說:「還肉搜(台語發音,囉唆的意思)哩~直接活埋比較快!」

稱氣喘發作 罵人卻很溜

新竹市消防局光復分隊隊員余儒効,昨天在臉書po文與影片,標題是「濫用救護資源!!還問候我媽媽…大家別學他!!把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內容提及︰「他說他氣喘…旁邊10公尺就是醫院…硬要我送他去遠的醫院!!…小弟的專業知識真的看不出來他氣喘發作…倒是想把救護車當免費的小黃!!唉…望他改過向善…阿彌佛陀…(阿彌陀佛)。」

余儒効說,21日上午11點,消防局接獲54歲鄭男報案,表示人在竹市林森路氣喘發作,希望救護車幫忙。他與隊員陳恊志開著救護車趕到,鄭男跟他們招手,不像氣喘發作的樣子。由於一旁就是竹市5家急診責任醫院之一的南門綜合醫院,依規定必須送到最近醫院,但鄭男不上車,堅持要去3.5公里外的新竹國軍醫院。

要求被拒絕 男翻臉走人

由於這與新竹市政府年初施行的「救護車使用辦法」規定不符,消防員告知會有收費問題,鄭男不接受、當場變臉,以三字經辱罵消防員,然後轉身徒步離去,留下兩名錯愕的消防員,整個過程被錄下。

兩名隊員表示,不想追究鄭男公然侮辱刑責,只希望民眾看了影片後能體諒消防單位,不要濫用救護資源。

濫用救護車資源 須收費

新竹市消防局表示,今年迄今已開出8張勸導單,去年下半年則高達47件,可見勸導收到實際效果,而勸導無效累犯才會計費,顯見民眾都能接受並遵守。

目前全國僅台北市、新竹市、桃園市有救護車收費做法,條件限於「指定送非急救責任醫院」、「到院後改掛門診」與「非急診傷患經評估仍堅持送醫、當年超過兩次」才需收費。竹市去年中旬開始宣導、今年開始實施,迄今還沒有收過任何一件600元費用。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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