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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流] 避黑心假牙 衛署:認明醫療器材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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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ejunhsu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2-11-20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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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健康醫療網 /林宜慧報導 | 健康醫療網 – 2012年11月20日 上午9:32.
...(健康醫療網/林宜慧報導)有關媒體報導一北投男子至牙醫診所裝假牙襯墊,不肖業者將原廠貨假牙材料混裝不明物質,造成男子牙齦化膿潰爛一案;衛生署特別提出呼籲,裝假牙或是調整假牙時,應注意診所及醫師是否合格、假牙材料是否領有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另外,衛生署也提醒不肖廠商,假牙材料屬醫療器材,擅自製造或販售不僅要繳罰金還得吃牢飯!(圖片來源/資料庫)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假牙材料是足以影響人體結構及機能的產品,屬於醫療器材範疇。民眾在醫療院所就診時,可詢問醫師是否有衛生署核准許可證字號,並檢視醫療器材的標籤、仿單及包裝標示,是否包括廠商名稱、地址、品名、許可證字號、批號、製造日期等資訊,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除了認明醫材許可證,署立雙和醫院牙科部主任黃茂栓提醒,一般活動假牙每半年就要請醫師調整一次密合度及穩定度,如果患者長期使用不密合不穩定的假牙,會加速牙床的吸收,容易造成口腔潰瘍和感染;另外,一些對特定金屬材質過敏患者,裝假牙時也要特別留意,即便是有醫療器材許可證的材料,也有可能因為敏感或者長期疏於維護而發生其他不適症狀。

衛生署呼籲相關業者,依據藥事法第84條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的廠商,以及明知是違法醫療器材仍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上述之罪者,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若民眾發現品質不良的醫療器材,或因醫療器材引起嚴重不良反應時,可立即通報衛生署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專線:02-2396-0100。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避黑心假牙-衛署-認明醫療器材許可證-013200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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