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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論] 副總統聲明 市長管家合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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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幃翔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2-7-25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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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4日電)副總統吳敦義今天委託律師發聲明指出,吳副總統的大嫂「阿雪」曾於民國80年到85年擔任清潔隊員職務,並支援市長公館工作,這是依政府規定,住在公館的市長都是如此。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接受吳副總統委任,審閱副總統辦公室提供相關資料後,晚間針對近日媒體報導代發聲明稿澄清與說明。
聲明稿表示,民主進步黨前高雄市議員黃昭星7月23日指稱吳副總統在高雄市長任內任用「小姨子阿嬌」在環保局佔缺,工作卻是在市長官邸帶小孩、整理家務。但經查證,民視新聞早於民國95年8月3日就報導過相關問題,當時高雄市政府表示,吳副總統在市長任內有關處置,合乎規定辦理。
聲明稿也指出,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今年7月23日也證實,實際上是大嫂「阿雪」於民國80年8月至85年10月,在苓雅區擔任清潔隊員職務,並支援市長公館工作。
聲明稿說明,多年來依政府規定,中央或地方政府首長如配住職務宿舍(俗稱「官邸」或「市長公館」),因是公家房舍,因現職而住、離職即遷出,都配置有管家1或2人(有些更多),其職缺或在環保局,或在秘書處。
聲明稿指出,吳副總統之前的高雄市長如此,之後的市長謝長廷、陳菊只要住公館也都如此;民進黨主席蘇貞昌任台北縣長時同樣如此。
聲明稿表示,吳副總統之前擔任行政院長2年半,現已擔任副總統2個多月,都沒有透過行政院或總統府支付這項管家費用,這就是公私分明。可見黃昭星指述,與事實不符。
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5%89%AF%E7%B8%BD%E7%B5%B1%E8%81%B2%E6%98%8E-%E5%B8%82%E9%95%B7%E7%AE%A1%E5%AE%B6%E5%90%88%E6%B3%95%E8%BE%A6%E7%90%86-142425554.html?_es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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