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政論] 內政部函籲落實遊說法 立委批荒謬、本末倒置

[複製連結] 查看: 181|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游幃翔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2-7-22 11:05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林益世索賄涉貪,重創馬政府形象,內政部最近發函全國政府機關要求落實「遊說法」並提供「教案」,列舉各種行為態樣下,被遊說者應遵循的處理模式,對象包括立法院及地方議會。立委收到公文後質疑,難道是對民意機關下馬威?利益源頭在行政機關、國營事業,建立遊說防弊責任在行政部門,卻要民代配合,根本是本末倒置。
讓立委更火大的是,內政部還附上一份名冊表格,要求填寫最近遊說的團體公司名稱、地址、聯絡電話,推薦給內政部辦理遊說法宣導說明會。立委痛批行政機關思維不食人間煙火,「人家來拜託我們,卻要人家去『上課』,非常荒謬」。
對於內政部羅列「被遊說者應注意事項」,例如應拒絕未登記者遊說,通知遊說者限期補登記,要求遊說者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繳交指派遊說函件,否則拒絕;而且接受遊說時要製作紀錄,立委接受遊說後七日內,要將遊說者、遊說時間、地點、方式及遊說內容通知專責單位登記,許多立委辦公室都說難以配合,頂多只能把陳情函資料做存檔。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就大呼「不可能做到」,強調遊說案與選民服務案件不能混為一談,況且遊說案件的利益源頭在行政部門、國營事業,只要做好源頭查核,行政部門登錄清楚,違者懲戒,並加強政風系統查察,民意代表自然不能亂搞,否則就算規定再多,也無法防止「第二個林益世」。
國民黨立委林滄敏說,立委做選民服務案件沒有那麼「神」,「林益世是何等身分」,不能因為單一個案,就把全部的立委看成一樣,如果沒有特殊地位,光是立委身分就能關說得成嗎?
立委:不食人間煙火
對於內政部要求提供遊說的團體、公司資料,吳育昇直斥「不食人間煙火」;他說,政府應該自己做宣導工作,像利用報稅時做廣告,或對一定資本額以上的公司寄發文宣,才不會掛一漏萬,那有叫民代提供遊說者名單讓他們去宣導的道理。
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5%85%A7%E6%94%BF%E9%83%A8%E5%87%BD%E7%B1%B2%E8%90%BD%E5%AF%A6%E9%81%8A%E8%AA%AA%E6%B3%95-%E7%AB%8B%E5%A7%94%E6%89%B9%E8%8D%92%E8%AC%AC-%E6%9C%AC%E6%9C%AB%E5%80%92%E7%BD%AE-203139398.html?_esi=1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