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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weiyuan 於 2016-5-17 07:20 編輯
來源:中時電子報 – 2016年5月17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許素惠╱雲林報導】
雲林縣1名從事資源回收的男子,9年前開始性侵才9歲的大女兒,接著二女兒及么女也相繼陷入魔掌,還搞3P讓孩子彼此目睹他的獸行,總計6年間猥褻、性侵3個女兒多達306次,法官依一罪一罰,合計判刑2350年,應執行有期徒刑滿貫刑30年。本案是國內性侵案一罪一罰判刑第三高紀錄。
還搞3P 讓孩子彼此目睹
2年多前,男子的二女兒就讀國一,老師輔導發現有異,進而揪出這名禽獸不如的56歲狼父;3個女兒在做證時,時而停頓、時而哽咽流淚,有時緊抱抱枕需人安撫,試想她們所經歷的慘酷歲月,社工們都覺得不忍。
判決書指出,3名被害人原和父母同住,父親於2008年起開始對當時才9歲的大女兒猥褻、性侵,每周頻率約2至3次,好幾次二女兒就在一旁看著。大女兒因為不願被父親侵犯,故而不喜歡回家,經常流連在外,因為母親身體不好,她也不敢讓媽媽知道,淚水只好吞下肚。101年間,男子的妻子病逝後,他竟變本加厲,開始對3名親生的女兒分別或一同侵犯。
一罪一罰 創性侵第三高紀錄
判決書指出,二女兒是在小四時遭到狼父蹂躪,事後買平版電腦、筆電及手機給二女兒,並要求她不要讓別人知道,二女兒原不知姊姊也受害,後來爸爸還搞3P,同時把她和姊姊叫入房內性侵,才知道姊姊和她一樣被爸爸糟蹋。即使女兒拒絕,他仍強行脫去女兒衣褲性侵。
「我們家有不可以說的祕密!」兩年多前,老師在輔導老二時,她脫口說家裡的事可能有法律問題,老師覺得怪異,家訪時在她家看到色情相關物品,認為事情不單純,經深入輔導,她才說出被爸爸性侵,還透露看過爸爸利用替妹妹洗澡時性侵妹妹。
「沒人告訴我怎麼說」,老二在檢方作證時向社工吐露。而老么也證稱在小一時就曾看到兩個姊姊被爸爸性侵。直到2014年10月,3姊妹被安置在寄養家庭的前一周,這名狼父還持續對親生女兒逞獸慾。
老師緊急報警並通報社會處,社工及檢察官介入輔導及調查,在狼父的家中搜出100多片色情光碟、保險套等,他否認犯行,辯稱3姊妹下體的傷是運動傷害造成,並誣指大女兒在外面亂搞男女關係。
法官針對這名狼父的惡行採一罪一罰,他共被判2350年徒刑,成為史上第三高刑期,應執行有期徒刑最高刑期30年,全案可上訴。
至於性侵被判刑最長的前兩名被告,分別是2011年4月13日新北市一名謝姓男子性侵女兒長達9年,估算性侵718次,判刑4739年;另外,2007年台南一名父親性侵7歲女兒3年共335次,判刑2400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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