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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前的台中縣政府已負債數百億,2009年間為遷建大甲地政事務所,無視軍方願無償撥用土地供遷建,反而耗費公帑8231萬元徵收不適用的土地,致炒作買賣的地主從中獲利4011萬元,檢調追查後,認定負責此徵收案的前台中縣地政處長陳守禮涉嫌隱匿軍方無償撥用土地訊息,損害台中縣政府且圖利地主,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起訴。
這起離譜徵收案發生於2005年至2008年間,大甲地政事務所因狹窄、老舊,洽公民眾停車不便,前縣府計畫遷建,但因財政困難,決議「以公有土地且能無償撥用方式取得為原則」,地政局即開始尋覓合適的土地。
當時,台汽公司在大甲有塊0.12公頃土地被編列為機關用地,因利用價值不高,連續標售12次都流標,2007年間,時任台中縣議會機要祕書陳健楷告知張姓園藝商:「標購該機關用地可以申請變更為商業用地,如變更不成,則可以找機關徵收以獲利」,張男因而認為有利可圖,但資金不夠,還透過陳健楷找來何姓金主共同出資以4220萬元標得土地。
事後,陳守禮(61歲)受到何男等人遊說影響,明知可以申請軍方無償撥用更適合的遷建土地,卻隱匿不報,以尋無可利用的公用土地或其他成本較低的適遷地點為由,決定以公告地價加4成協議價購何男等人投資的土地,審議委員會也不查,誤認價購土地是唯一選項,因而同意,並於2009年支付張男等8231萬元徵收該地。
事後,縣府才知軍方願無償撥用更適用的「美人山軍營區」,且價購而來的土地面積太小,根本無法解決停車問題,目前市府也已重新規劃將大甲地政事務所遷至營區。
檢調單位於接獲檢舉後查出此弊端,陳辯稱,為了趕辦遷建,才會決定徵收土地,陳健楷則稱,曾在議會看相關資料,有多人圍著他,他只說:「有興趣的可以去標」,未介入徵收案。檢方認定陳男隱匿軍方無償撥用土地訊息,依貪污罪起訴。(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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