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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lcctno 於 2014-1-25 23:18 編輯
監委律師出頭 為林毅夫解套
2014年01月25日23:03
吳一忠(榮民)
拜讀趙少康大作「我腦海中的林正義」,對照陳長文律師投書中時「天堂不撤守-林毅夫,還是台灣的『敵人』嗎?」都企圖為林毅夫解套,連監委都想干預司法,感覺上按著劇本在走。忝為榮民,有話要說。
林毅夫能否回台的議題,幾乎每年都上演,陳律師維持一貫立場,不論從法律觀點或人道主義,都贊成林毅夫回來。筆者認同「結束時代不幸」的說法,但不能因為是林毅夫而「量身訂製」,讓人有指導司法的疑慮。
陳律師曾為文「如果,他不是林毅夫……」投書報端,質疑「犯罪行為」是否「繼續之狀態」,只因他是林毅夫,是世界銀行副總裁,追溯時效就不能消滅嗎?換言之,如果他是普通人,應該可以回台灣。
但請別忘了,這不是「如果」,林毅夫仍具中共人大的身分;他若不是林毅夫的推論,那才是「如果」、假設,就像電影「假如我是真的」,事實上仍是假的。
一九七九年林毅夫敵前叛逃,當年是青年菁英,部隊連長,敵前叛逃震驚中外,牽連多少親友和同袍,三十五年後因思鄉之苦,希望法律「解套」,讓他回鄉祭祖,甚至無罪開釋,本該處死刑的軍官,逃過追溯期,就換得無罪之身,公平嗎?林毅夫以個人當賭注,袍澤遭受連帶處分,他卻平步青雲,擔任世銀的副總裁,何等諷刺!
誠然,這段國共內戰,是歷史的悲劇,陳律師從法律觀點為林毅夫鬆綁,我們佩服他的專業素養,但想想那些政治犯,遭遇牢獄之苦,才換得自由;林毅夫一路平步青雲,位居中共高官,兩相對比,如何說服軍人應當馬革裹屍,戰死沙場?
此點攸關國軍思想,試想以後若遇到戰爭(不一定和中共對戰),軍人如果敵前投日或投韓,將以何種條例懲處?忠貞愛國者倒楣,誰願意犧牲奉獻?
是故,林毅夫應慶幸他是林毅夫,「如果」他不是林毅父,不會成為焦點;同理可證,葉耀鵬與趙昌平若非監委,不會被質疑干預司法;陳長文、趙少康若非名人,投書會受到重視嗎?
法律雖不須扮演上帝角色,卻是人民所依恃的天平,若將法律拿掉,百姓無法論斷是非對錯,社會秩序將會大亂。筆者贊成修法,有關刑法是否溯及既往,或國防部為何「延遲廿三年」才通緝,亦應追究原因,但切不可因林毅夫而林毅夫,否則將是軍人和法律的可悲。
國共內戰是歷史悲劇,時空雖已丕變,海峽兩岸依舊對恃,馬政府應堅定信念,切忌為林毅夫「量身訂製」,否則遭遇戰事,叛逃者無罪,誰願意效忠國家?
最重要的是,赦免必須符合因果原則,先決要件當事人必須認錯,誠心接受法律制裁。只要有心懺悔,馬總統自可依照權責考慮特赦或寬待;但是在當事人堅不認錯之前,一切都是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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