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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3 10:23 《各報要聞》商周不澄清,逾期開罰
【時報-各報要聞】媒體亂爆料淪為烏龍一場?《商業周刊》調查市售乳品驚爆含塑化劑、抗憂鬱劑、抗生素
等代謝物,衛生福利部昨去函要求《商周》在今天下午4點之前提供乳品的檢驗方式、檢驗單位、判讀依據等
相關資料,若《商周》逾期未提供資料,將依《行政執行法》開罰,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到願意提
供為止。
但《商周》對此仍態度強硬地回應,堅稱對送檢一事深具信心,不僅拒絕認錯也強調外界質疑不應模糊
焦點。
抽驗乳品 均無動物用藥
另衛福部抽驗遭媒體點名的9件乳品檢驗,除味全木瓜調味乳在市面上未買到,其餘8件產品已著手針對
抗生素、內醯胺及磺胺劑quinlone類等可使用在動物身上或可能誤用、濫用的86項動物用藥進行檢驗,截至
昨中午已驗了48項,均未檢出。
前衛生署長葉金川昨在「台灣食品風險管理體檢論壇」中批「黑心媒體」不實報導;行政院政務委員張
善政也針對「黑心媒體」表示,社會大眾對誇大不實的報導應該一起譴責。
台灣大學食科所終身特聘教授孫璐西更在會議中表示,像《商業周刊》沒有經過多方求證發布新聞,造
成人民恐慌,讓大家不敢喝牛奶,已經嚴重到動搖國本。她批評,此事應該要有人負責。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其他仍在檢驗的項目,一有結果也將陸續公布;另下周一塑
化劑等非動物用藥項目檢驗,最快下周一出爐。
若未提供資料 最高罰30萬
姜郁美說,依《食管法》第40條規定,「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
結果判讀依據」,因《商周》未公布檢驗方法和判讀依據,食藥署21日已去函《商周》要求提供檢驗資料,
盡速釐清事實真相。
昨食藥署再依《行政執行法》,下通牒給《商周》,最晚在今天下午4時前,《商周》應將乳品的檢驗方
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提供給食藥署,若怠於提供檢驗資料,依法可開罰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怠
金。
「衛福部的門是敞開的!」姜郁美說,至今還沒和進行乳品檢驗的銘傳大學生物科技系副教授陳良宇聯
絡上,而陳良宇也未主動連繫衛福部。姜郁美直言,一般合格實驗室不會對代謝物進行檢驗,周刊不能以驗
出代謝物,就反推鮮奶、乳品含有禁藥。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邱俐穎、林宜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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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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