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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1 09:01 《電信》服貿爭議 學者:開放二類電信,恐將危害資安、國安
【時報-台北電】兩岸服貿協議引發資安與國安危機討論,不少學者批評開放第二類電信業務及電腦相關服務
業,形同「現代e化版木馬屠城條款」,提供大陸合法、安全且隱密的管道竊取所有資訊,國家安全及言論
自由同遭巨大威脅。
雖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多次強調,有關服務貿易協議的電信服務開放,我方已完整評估並建立嚴
格管理機制,以防制潛在資安及國安風險,包括目前並無開放陸資直接或間接投資第一類電信事業,只開放
市場小的存轉網路、存取網路及數據交換通信等3項特殊二類電信業務,並要求陸資持股不得超過50%,且不
得對我方業者的董事會及財務、營運及人事方向具影響或控制力,故陸資實無法透過第二類電信業者來影響
第一類電信業者,但學者們仍感到十分憂心。
網路是國家競爭力
台大電機系教授林宗男表示,寬頻網路就是國家競爭力,網路安全就是國家安全,連台灣立院都被監聽
,從技術上要拷貝資訊是輕而易舉。二類電信屬低度管制,既然透過一類電信介接,一旦開放就不安全,這
不是控制投資比例就可保證,資安與國安同樣令人擔心。
資訊外流後果嚴重
台科大資工系助理教授鄧惟中指出,二類電信開放已然不智,服貿開放電腦及相關服務業更是「非常可
怕」,將使台灣大中小型企業和所有公家機構都可能因與中資代理商簽訂維護合約而讓全台資訊外流,「後
果非常嚴重」。
鄧惟中說明,大陸業者可用委外方式、低價取得合約,依規定須簽訂數年維護合約,工程師很可能就是
中國受原廠訓練的專家,「維護一定要連線」,遠端連線到電腦主機,不但擁有管理員等級權限,甚至能實
體接觸主機,等於提供大陸合法、安全又隱密的連線通道。他呼籲政府應列出國安及言論自由紅線,禁止開
放中資投資相關產業。
先前遭行政院二度退回的電信法草案,規定中華電信應公佈管道設施,也曾引起國安疑慮。林宗男解釋
,管道資訊一旦揭露,等於資訊門戶洞開,有心人要偷接、截取、竊聽資訊將易如反掌,若要破壞更如入無
人之境,此舉當然危害國家安全。
開放管道應更謹慎
鄧惟中批評,規定中華電信開放管道讓不思建設的其他業者坐享其成,實在荒謬,管道資訊公開無異引
狼入室,「這不是國家安全,那什麼才是國家安全?」電信、網路都是國家基礎建設,相關資訊的揭露和投
資,都應更加謹慎。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李盛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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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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