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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雅虎汽車【 AUTONET 汽車日報 】(車訊網)【 汽車頻道 李芊 】
由於先前傳出7/15號高速公路局因ETC使用率未達標準而將對遠通公司開罰的消息,高公局最近由於媒體和民眾提問過多,因此不開放直接電話訪問,必須採取文書作業,利用E-mail的回答,Channel Auto在7月9日寄出問題後,經過高公局所有流程的簽核和審查後,在7月19日得到了高公局的正式回應,以下我們將整理出高公局回應的重點,並附上高公局回覆的E-Mail內容給大家參考,由於回答得相當仔細,我們也將文章分成幾篇段落,希望一解駕駛們心中的疑惑。
首先,對於ETC的使用,高公局提供了三種付費方案,給不同需求的用路人選擇,其中一項,就是大家熟知的eTag晶片辨識系統,利用貼在擋風玻璃或是頭燈上的微波訊號(Micro Wave)晶片辨認車輛進行儲值扣款,是現在高公局和承辦遠通公司極力推廣的系統,另外還有利用影像辨識系統實施計次預約收費(VTP)和未預約未申辦eTag的直接收費兩種方案,由後端判案系統人工進行車牌辨識繳費。
問題來了,既然有影像辨識後端判案系統得以判斷車牌進行收費,那eTag這個安裝限制多,安裝在頭燈上又怕會脫落的晶片貼紙,是否有其安裝的必要性?
高公局表示,影像辨識系統的辨識程度僅80%到90% (高公局提供),ETC根據招商文件申請須知規定,於計次電子收費階段,系統偵測通行量之正確率、可收費成功率至少應達到99.98%(含)以上標準,且影像辨識系統須用到人力校對的方式進行辨識(高公局資料:一天數十萬筆以上的資料,會消耗大量人力成本),車牌容易有偽變造或污損,將造成國庫呆帳,營運成本會提高,增加運作的不便利,因此提倡用路大眾多使用eTag晶片。
不過eTag本身辨識能力也未能達到標準的99.98%,汙損或是氣候不佳,仍然會有辨識誤差的狀況,因此需要人工辨識做為輔助;目前未經全面測試,也不能確認VTP的辨識度真的那麼低(如果民間停車場已可以啟用車牌辨識,辨識度問題技術面只剩氣候影響因素。),有後端判案系統電腦輔助辨識車牌,使用的人力相對的也會比人工收費少很多,並能保障一定的就業名額;相對的,未能達到百分之百辨識的eTag系統,仍然需要使用一定的人力進行比對辨識,也同樣需要人力進行硬體維護,甚至多出eTag晶片和設備的安裝和硬體成本,較方便節省之說,有待商確
至於車牌有偽變造和汙損,造成辨識困難的問題,eTag也會因遺失和髒汙造成辨識失誤的現象,而且若是eTag有辨識未明或是遺失的狀況,承辦單位將會寄發檢驗通知,未執行檢查的車主將失去eTag註冊身分,以VTP的扣款方案計費,而且辨識失敗的車輛,也仍然需要動用VTP系統來進行辨識,如此與其大費周章要求車主們到承辦單位在自己愛車上安裝一件可能會遺失或失效晶片,那不如使用每輛車出廠時就配帶著如同ID的車牌來的省事多了。
既然高公局表示,VTP系統是讓不願意黏貼eTag晶片的車主能方便使用高速公路的設施,就表示這個系統是能夠正常運作,eTag晶片除了增加對於駕駛人的困擾,實在是多此一舉的政策,也難怪會遭如此多方面的臆測。
以下我們保留了當時提給高公局的問題與回答的完整內容,供各位讀者參考。遠通與高公局之間的關係我們讓其他類型媒體發揮,對駕駛者來說,我們重視的只有合理的收費,而不是讓公家單位浪費人民繳納的稅金,提高使用公共建設成本。
eTag提問(一)
繳費方式: eTag繳費與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VTP)差別? 若是以上兩種方式均未申請的過路繳費方式? 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VTP)要如何申請和繳費,有甚麼限制?
高公局回答
說明:
一、國道實施計程電子收費後,因車輛已無法利用人工收費車道即時繳費,且政府並未立法強制車輛必須申裝車上設備單元,基於所有車輛均為計程電子收費之客戶,且考量收費公路存有常用、少用及長途、短途等不同使用類型之用路人,爰為滿足各類型用路人對於繳費方式之各種需求,故除eTag收費方式外,另有「預約服務」(即計次收費之VTP)及「未申裝且未預約登記採過站後繳費」兩種付費方式,供用路人選擇。
二、eTag繳費與預約服務之差異說明
(一)eTag車輛於行經收費站時,係利用感應器(Reader)發射無線電波,觸動感應範圍內的RFID標籤(Tag),透過「自動辨識交易模組」辨識標籤資料,自動連結後端預儲帳戶扣款繳費,是一種具高自動化高穩定性的扣款技術。而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VTP),係針對不想黏貼eTag,又希望能於通行後順利完成繳費所設計之繳費服務;用路人需向營運單位申請預約服務並預儲通行費,於經過ETC感應區位時,因無法透過eTag自動感應,需透過後端判案系統進行車牌辨識,再連結至該車牌所屬帳戶進行扣款。因車牌可能因模糊污損、遮蔽塗污或摺曲等因素而影響辨識,故需另輔予人工判案,屬半自動化的扣款技術。故政府鼓勵民眾使用eTag,以維收費系統達到高度自動化。
(二)現階段遠通電收公司規劃於實施計程收費前,首次申辦車輛每車得享免費提供一個eTag,故目前暫時停止VTP申請;未來計程收費後,對於部分不常使用高速公路用路人或不想申請eTag民眾,遠通公司將推出前述「預約服務」,屆時民眾可以再依營運單位公告之方式申辦。
三、計程階段各類付費方式之服務規劃
(一) 「eTag繳費」之服務說明:
1、ETC用戶可利用遠通網站、超商、智慧型手機餘額查詢軟體、電話語音、直營門市查詢eTag預儲帳戶餘額,當用路人預儲帳戶餘額低於120元時,遠通也會主動以簡訊通知,提醒用路人完成儲值。為避免用路人因一時疏忽,未注意帳戶餘額而產生欠費,造成後續補繳困擾,遠通公司亦提供「與銀行帳戶/信用卡進行連結,自動補儲值」之服務,現階段ETC已提供台新與遠東銀行「信用卡及活存帳戶自動儲值服務」(計程前免轉帳手續費),當預儲帳戶水位低於120元,客戶即可從信用卡或活存帳戶自動將約定轉帳金額(至少400元)轉到eTag預儲帳戶,不需再自行儲值。本局亦責由遠通公司洽商其他銀行提供自動轉帳服務,以提供用路人更多元之選擇。
2、若用路人預儲帳戶內餘額不足,於通過收費站時發生欠費行為,用路人有12-26天自動補繳期(發生於每月1日至15日為該月27日,發生於16日至月底為次月12日),於此期間內至儲值據點完成儲值,即可從儲值金額內自動扣抵原欠之通行費用(原費率),亦無須額外負擔任何費用。此外,遠通公司也會於自動補繳期截止前7-10天,再次寄發簡訊給該用路人,提醒用路人完成儲值,免擔心欠費問題。
3、在前述通知,逾繳費期限後,用路人仍未繳交通行費,遠通公司則會以雙掛號寄送補繳通知單(作業處理費50元),並載明帳單補繳期限(上半月帳單補繳期限為次月25日前;下半月帳單補繳期限為次次月10日前),若逾前述帳單補繳期仍未補繳,將依法移送舉發。
(二) 「預約服務」之服務說明:
1、申辦:用路人可至遠通服務中心或致電客服中心辦理預約服務申辦。
2、儲值:申請預約服務之用路人日後可至遠通服務中心、指定超商、致電客服中心、使用自助網站及遠通電收ETC APP之信用卡刷卡儲值或活存帳戶自助轉帳儲值進行儲值服務。同時也可以向指定金融機構辦理自動轉帳儲值。上述儲值通路是否收取手續費依通路規定辦理。
3、欠費金額查詢與自動繳費期欠費繳交:若因儲值金額不足導致欠費,預約服務用路人可透過服務中心人員服務、自助網站、客服專線語音、多媒體通路平台、遠通電收ETC APP查詢欠費資料並進行欠費繳交,另外遠通電收公司亦提供欠費簡訊提醒、餘額查詢機查詢欠費資料。上述繳費通路是否收取手續費依通路規定辦理。
4、帳單繳費:預約服務用路人可於自動繳費期內儲值抵欠費,若逾自動繳費期,將寄送平信通知書,用路人持平信在期限內補繳。若過了平信通知指定期限,客戶仍未補繳通行費,將寄送雙掛號通知書,客戶需補繳原通行費及作業處理費。
5、交易明細查詢與申請:預約服務用路人可自行使用自助網站及遠通電收ETC APP免費查詢通行交易資料。也可以選擇至遠通服務中心或致電客服中心申請書面交易明細資料。
(三) 「未申裝且未預付登記採過站後繳費」之服務說明:
1、未申裝且未登記預約服務之用路人仍可使用高速公路。另用路人亦可於「遠通電收公司自助網站登記車牌通知繳費」方式,留下聯絡資訊(電子郵件信箱),遠通電收公司將於用路人行駛國道收費路段3個日曆天後,按用路人所輸入之聯絡資訊發送電子郵件通知須繳費金額。
2、欠費金額查詢與自動繳費期欠費繳交:用路人通行國道後,遠通電收公司後台透過人工車牌影像辨識取得通過收費區位之用路人車輛車牌號碼,依車號累積當日行駛里程數後,按計程費率及收費辦法,計算用路人應付通行費用,接續進行通行欠費追補繳作業。用路人可於自動繳費期,主動透過人員服務、自助網站、客服專線語音、多媒體通路平台、遠通電收ETC APP查詢欠費資料並進行欠費繳交。上述繳費通路是否收取手續費依通路規定辦理。
3、帳單繳費:對未於自動繳費期繳費結案之用路人,遠通電收公司將提供平信通知之服務,用路人可持平信在期限內補繳,若過了平信通知指定期限,客戶仍未補繳通行費,將再寄送雙掛號通知書,客戶需補繳原通行費及作業處理費。
4、交易明細查詢與申請:若用路人有需要,可至遠通服務中心、使用自助網站及遠通電收ETC APP免費查詢欠費資料。
eTag提問(二)
2.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VTP):
影像辨識是否有誤差的可能? 若是貼於車燈罩上的eTag剝落遺失是否能依影像辨識照常扣款繳費(eTag是依車牌登記)? 那是否就沒必要重新申請安裝晶片? 如果可以那安裝eTag是否有絕對必要性? 除了天候不佳或是晶片上有髒汙之外eTag在什麼條件下會有扣款失敗的可能?
高公局回答
說明:
一、電子收費全系統包含「自動辨識交易模組」及「影像執法系統」,收費模式主要係以電子收費系統「自動辨識交易模組」與行經ETC車道之車?設備單元(OBU、eTag)即時通訊並進行扣款;倘未申裝戶及預約用戶通過ETC車道或是eTag未依規定位置黏貼或根本未執行黏貼動作而無法順利感應,均需事後透過「影像執法系統」擷取影像,並輔以人工判案程序進行車牌影像辨識後,連結監理資料庫取得用路人資訊,進行後續通行費追繳或後端帳戶扣款。如前所述,ETC係自動化辨識系統輔以人工判案進行收費,故整體影像辨識誤差率甚低,本局已嚴格要求遠通電收公司務必加強此部分辨識與檢核作業,以保障用路人權益。此外,車牌辨識本為ETC之輔助系統,當eTag無法感應即以車牌辨識判案收費。是以,只要帳戶有足夠餘額供通行扣款,即使因eTag黏貼感應異常,原則上仍會依車號所連結之帳戶,照原優惠費率先行扣款,達到繳費之目的。
二、關於用路人反映依影像辨識即可照常扣款繳費,質疑eTag之必要性1節,說明如下:
(一)電子收費係透過自動化系統感應扣款完成繳費,根據招商文件申請須知規定,於計次電子收費階段,系統偵測通行量之正確率、可收費成功率至少應達到99.98%(含)以上。若僅以影像辨識做為ETC收費依據,依據目前國?外之技術,不僅準確度尚無法達到契約規定之系統精度要求,且以80~90%辨識率(??)而言,其他車輛(每天約數十萬筆資料)須利用大量人力進行影像辨識,形同以人工收費,與推動ETC自動化完成繳費相左。
(二)此外,以車牌辨識進行收費,因車牌可能偽變造或污損,將造成國庫呆帳,故採影像方式收費僅能為輔助非主要。故為降低國庫呆帳風險及達成智慧化自動公路管理之目的,車輛黏貼eTag,確有其必要性。
三、針對黏貼eTag感應異常的客戶,遠通公司於持續追蹤其交易資料後,若發現異常狀況持續發生,將啟動「eTag關懷服務」,以簡訊和電話通知邀請客戶回遠通公司直營門市檢查,必要時則將以書面通知重新檢測。惟倘經一定通知程序而不回門市檢查者,則改為VTP身分,而一旦失去eTag身分即不能享有eTag之扣款優惠,以強化自動收費系統之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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