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香港時間11月10日消息,美國一名女子阿曼達‧埃居魯楚庫(Amanda Ajuluchuku)近期在加州東部地區法院對 Google 提起訴訟,稱 Google 蓄意阻止她在Blogspot博客上添加廣告,導致她無法獲得收入。
她甚至認為, Google 因“種族、膚色和殘疾”對她表示歧視,而自己遭到 Google 的“非法囚禁”。不過業內人士認為,埃居魯楚庫的起訴書並沒有太多証據,只是因無法投放廣告而對 Google 表示不滿。法庭同樣認為,埃居魯楚庫本人略顯奇怪,因為她此前曾提起過數百起“無聊的訴訟”。
2007年時,《福布斯》雜誌對埃居魯楚庫的行為進行了報導,使她名聲大噪。當時,埃居魯楚庫對美國銀行提起訴訟,稱銀行弄丟了她200美元的支票,導致她忍受了“痛苦和焦慮、嚴重的眩暈感、頭痛,以及打冷顫”。這樣的說法尚可以理解,但令人不解的是,她因此尋求50億美元的精神損失賠償。
加州東部地區法院已經駁回了埃居魯楚庫對 Google 的這起訴訟,稱訴訟完全缺乏法律依據。例如,埃居魯楚庫提起的訴訟是有關聘用關係的民事權利訴訟,但沒有任何証據表明 Google 曾雇佣她。
實際上,埃居魯楚庫還曾對 Apple 提起類似的民事權利訴訟,稱 Apple 歧視她的藍色裙子。她表示,她被禁止在母親節當天進入 Apple 零售店。當時的起訴書稱,她向 Apple 的店員表示,她在附近的Forever 21購買這條裙子,但仍然遭到了驅逐。她要求 Apple 做出道歉,並尋求1000萬美元賠償。(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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