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徵才男女薪資有別 違法最重罰50萬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14 14:15
標題:
徵才男女薪資有別 違法最重罰50萬
徵才男女薪資有別 違法最重罰50萬
2013年12月14日14:12
【吳詠平/桃園報導】中壢市一社區電梯間布告欄上張貼了一張保險公司的徵人啟事,上面羅列的薪資標準居然是男女有別,社區住戶郭小姐看了後相當訝異,她說「不是已經男女平權了嗎?很久沒有看到有人會這樣寫。」
桃園縣勞動及人力資源局勞檢科長周賢平表示,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七條規定,雇主在招募及計薪上是不可以有性別上的差別待遇,違反者依同法三十八條之一可處10萬以上50萬以下罰鍰。對於中壢這社區徵人公告,他們會做進一步瞭解。
張貼公告的楊小姐在電話中表示,他們公司的規定即如此。被問到可能有違法問題時,楊小姐回答,謝謝關心。
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感謝收看!
這帖不代表我的想法 這只是轉貼帖 希望這些訊息能幫的到您
歡迎光臨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https://apk.tw/)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