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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修正案擬3大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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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0-15 08:23
標題:
關稅法修正案擬3大鬆綁
2013/10/15 08:22 《財政》關稅法修正案擬3大鬆綁
【時報-台北電】行政院昨(14)日審查關稅法修正案,作出多項鬆綁。其中將貨運承攬業者納入關稅法管理
對象,如此貨運承攬業可自星、港、大陸攬貨來台重新集併,進行物流加值,有助台灣發展成多國貨物拆併
櫃中心。
第二項鬆綁是增列保稅工廠若進口自用機器設備,可免徵關稅;但若5年內輸往課稅區轉讓則需補稅,此
一措施全國有295家保稅工廠受惠。
行政院政務委員薛琦昨天審查財政部的關稅法修正草案,這次有三大重點,其一,是將貨運承攬業納入
關稅法管理對象,未來貨運承攬業可向海關登記承作分倉單業務。
官員說,我貨運承攬業者在新加坡、香港、大陸等東南亞的港口有很多貨物可以承攬,業者可將這些貨
物以轉口方式,攬貨來台,重新作拆併動作,從事物流加值。目前高雄、台中、基隆三大港口正積極興建公
共倉儲設備,將因應多國拆併櫃轉口貨物的需求。
據業者統計,承攬業者一年潛在攬貨的數量約有50~60萬噸,在東南亞市場最多,台灣由於具地理位置
優勢,航線甚多,若將轉口貨物在台從事重新集併,再輸出至歐美市場,成本具有競爭力,轉運效率也較其
他各國高,對衝刺台灣港口貨運量,提升台灣國際港口競爭力,有很大效益。
第二,江揆赴中部視察時,保稅工廠業者建議,自海外進口機器設備希望比照保稅區業者,凡自用者可
以免徵關稅,以減輕業者成本,在江揆交辦下,這次修法也增列這項利多,不過若5年內轉讓到課稅區,業者
必須補稅,這項措施全國計有295家保稅工廠的業者可望受惠。
其三,業者可自備封條,過去貨櫃的封條皆由海關準備,未來將訂定一個授權條,讓業者在做自主管理
時,也可以自備封條,如此可讓業者減少成本。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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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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