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香港回歸。(圖/取自大陸網路)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國務院10日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在其中強調,「『一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固有的,其唯一來源是中央授權。…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就享有多少權力。」 白皮書在第五章《全面准確把握「一國兩制」的含義 》的第一節《全面準確把握「一國兩制」的含義》中說, 「一國兩制」是一個完整的概念。「一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單一制國家,中央政府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內的所有地方行政區域擁有全面管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固有的,其唯一來源是中央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權,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務管理權。高度自治權的限度在於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就享有多少權力,不存在『剩餘權力』。同時,憲法明確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是社會主義制度,並規定了國家的基本制度、領導核心和指導思想等制度和原則。堅持一國原則,最根本的是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尊重國家實行的根本制度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則。 第五章的第三節《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則說, 「港人治港」是有界限和標准的,這就是鄧小平所強調的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循的基本政治倫理。在「一國兩制」之下,包括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等在內的治港者,肩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愛國是對治港者主體的基本政治要求。如果治港者不是以愛國者為主體,或者說治港者主體不能效忠於國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就會偏離正確方向,不僅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難以得到切實維護,而且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廣大港人的福祉也將受到威脅和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