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龍應台指出,台灣各種樣態的博物館有746家,但因為沒有專法,尤其私立的要依什麼法跟誰登記都沒有規範,經過30多年民間的倡議,文化部花了2年的時間,終於走到行政院會通過,「7百多家的博物館可以取得正式的身分證。」 文化部則說,鑑於博物館為一國文明與進步的象徵,台灣社會近年來雖公私立博物館林立,但尚未有專屬的法令或規範以為依循,使得博物館素質不齊。為促進博物館事業發展,健全博物館功能,並提高其專業性與公共性,因此擬具「博物館法」草案。 草案要點包括,定明博物館之定義及非營利、公益性質;公立博物館因營運需要,自籌財源達一定比例時,得設置基金,並得以基金之自籌收入進用編制外人員;建立免司法扣押、博物館認證及評鑑制度;受補助之私立博物館典藏品所有權移轉,公立博物館具有優先購買權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