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張宸浩自願免費幫正義女網友打官司。(圖/翻攝自張宸浩臉書) 記者許依柔/台北報導 ▼桃園外國男子和台灣女伴過站才按鈴,結果氣得對司機大吼大叫,甚至還比中指。(圖/翻攝自YouTube) 張宸浩表示,目前比較有可能被控告的罪名是毀謗,根據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而且Jason會主張這是私德無關公益,所以有可能提告毀謗。 ▼PTT網友在八卦版爆料桃園罵司機老外的身分。(圖/翻攝自PTT) 他指出,遇到類似情況時最好的處理方式是報警。影片中老外滿嘴髒話已經構成公然侮辱罪,可以視為現行犯逮捕,影片中他有對著車上乘客大罵,就算沒有清楚的指名道姓,但是可以依照現場情況判定是在罵誰,所以如果是被罵的乘客也可以對他提出告訴。 現在很多網友都會張貼爆料影片,他也提醒網友,張貼影片時要盡量避開情緒性的描述字眼,就不會構成侮辱罪,比方如果這則PO文寫「外國人是豬」之類,就會是侮辱,但如果是客觀事實陳述,外國人認為有陳述不實而毀損名聲,就會告毀謗,那就回到前述的法條,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不算毀謗。 ▼影片取自YouTube,如被刪除請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