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國土計畫法」草案,經政院前政務委員陳希舜及副秘書長蕭家淇先後審查,今天在院會通過。孫立群表示,院長江宜樺認為,草案整合國土保育、海洋維護、農業經營及城鄉發展等各個面向,是讓台灣國土有秩序發展的上位藍圖,目的是希望防止人為過度開發對環境所造成的損害。 不過「國土計畫法」自推動以來,草案幾度進出立法院,最後都在屆期不續審的情況下從頭再來,內政部這次再度調整草案內容,江宜樺會中希望,合理回應外界期待後,能在立法院獲得廣泛支持,也要求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協調,以期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內政部表示,本次「國土計畫法」草案與歷次函送立法院審議版本不同之處,主要包括,新增會同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訂定「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之土地使用管制及擬定原住民族土地特定區域計畫之規定;明確規定國土功能分區之使用原則,且未來不得再以開發為由,任意變更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以維持國土計畫穩定性;明定政府成立之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前10年由政府編列預算移撥,且其移撥總額不得少於500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