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求助] 紅米機與八神及燒餅

[複製連結] 查看: 3340|回覆: 11|好評: 1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kuodon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12-26 07:02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請問有其它紅米的使用者安裝八神及燒餅的軟體嗎?
為什麼我的紅米安裝之後都無法開啟這二種軟體呢?
是不是有其它要注意的地方還是??請知道的大大指教一下好嗎^^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沙發
cola13920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12-26 10:17
版大您有ROOT嗎?兩個程式都是需要ROOT的..但是紅米的版本是4.2好像八門在使用上不能用到2.5或2.6版..查道的資料是八門只能用舊的2.2版..但是我的裝了2.2版還是一樣會閃退..進不去..燒餅則是可以正常使用中..不過個人覺得八門比較好用比較強大..借版大的文順道一問..有人的紅米安裝八門可以正常使用的嗎?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板凳
charly5568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12-26 10:58
用是可以用,只是比較麻煩,開八門時它會退回背景程式,不像其他機種可以保留小圖示在桌面,長按三條線跑出背景程式,選八門,它就會出現了,選擇完要修改的程式以及搜尋數據縮小後,自動跑回背景程式>>玩遊戲>>背景程式>>搜尋數據>>重複直到找到數據位址>>修改>>返回遊戲

評分

參與人數 1碎鑽 +1 幫助 +1 收起 理由
kuodon + 1 + 1 非常讚

查看全部評分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地板
 樓主| kuodon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12-26 11:06
悲慘的事,我連2.2的八神也不能用@@”
我有Root了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
charly5568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12-26 11:21
我的版本是2.6的,用我的方式使用沒問題

評分

參與人數 1碎鑽 +1 幫助 +1 收起 理由
windoss98 + 1 + 1 非常讚

查看全部評分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6
 樓主| kuodon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12-26 15:14
可以了,謝謝 charly5568 的指教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8
wsx30906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12-26 18:44
回樓上 我八門燒餅都ok 跳不出來的進去設定裡面調通知就ok

評分

參與人數 1碎鑽 +1 幫助 +1 收起 理由
kuodon + 1 + 1 非常讚

查看全部評分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9
foreveru6g0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12-26 23:13
試問 板上的紅米大大們 可用自動轉珠嗎? 我找遍了各版本 都僅分析不動作的
想問有大大 有人成功用紅米開轉珠的嗎?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0
 樓主| kuodon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1-6 06:09
foreveru6g0 發表於 2013-12-26 23:13
試問 板上的紅米大大們 可用自動轉珠嗎? 我找遍了各版本 都僅分析不動作的
想問有大大 有人成功用紅米開轉 ...


不好意思喔,我沒在用轉珠類型的遊戲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