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會] 《各報要聞》日月光條款,偷排廢水罰款提高50倍

[複製連結] 查看: 144|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lcctn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12-18 09:03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2013/12/18 07:46   《各報要聞》日月光條款,偷排廢水罰款提高50倍

【時報-台北電】日月光(2311)偷排廢水引起社會嘩然,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昨天將「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排
入周五(20日)院會議程,提案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將把現行罰款上限60萬元提高到3,000萬元,並明
文禁止埋設暗管、惡意繞流,違者可處連續罰。
  根據現行水污染防治法,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違反規定者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
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王育敏指出,該法目前最高只能罰60萬元,
但日月光年營業額高達2,200億元,罰鍰與其規模及造成的損害不成比例,提案修法將罰鍰提高到3,000萬元


  對許多廠商經常埋設暗管、惡意繞流排放廢水,王育敏指出,現行水污染防治法在母法中並未明定罰則,
只在子法規範,她也提出修法新增規定,未來埋暗管使污水未依核准登記的收集、處理或排放,將可罰50萬
到500萬元。
  台聯立委許忠信則認為,企業應以損害賠償額作為罰鍰數額,如果屬於蓄意行為,損害賠償還要提高3倍

  環保署昨日預告修正「土壤汙染管制標準」草案,針對工業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環保科技園
區等高風險地區,新增砷、鉻、銅、鉛、鋅等5種重金屬及二氯甲烷等17項有機化合物管制標準值。業者違反
規定可處新台幣10萬至75萬元罰鍰,環保署也將向業者求償「汙染整治費用」。
  國民黨立委曾巨威也提出「稅捐稽徵法」修正案,強調政府給予企業補助或免稅等特殊政策考量與目的,
未來若發現有觸犯重大違法事件行為,應及時採取行動抑制不法,並取消獎勵。(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
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資訊來源: 時報資訊公司

感謝收看! 這帖不代表我的想法 這只是轉貼帖 希望這些訊息能幫的到您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評分

參與人數 1幫助 +5 收起 理由
bcafe + 5 很給力!

查看全部評分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