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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法治時報社長 告發黃世銘涉9大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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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9-9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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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時報社長 告發黃世銘涉9大罪狀
2013年09月09日12:41   
【賴又嘉/台北報導】法務部前部長曾勇夫涉關說案持續延燒,《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律師黃帝穎、蔡易餘等3人今赴北檢遞狀,告發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亂紀,將偵查權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涉犯9大罪狀。

包括一、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監聽目的若與內容不符應銷毀,不可將內容當新聞資料,特偵組卻違法公佈;二、公佈監聽譯文涉犯《個資法》;三、特偵組對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沒行政監督權,不應要她做筆錄;四、特偵組不當讓林秀濤具結;五、新聞資料與事實不符,林秀濤明明有調卷,特偵組卻栽贓指她沒看卷,涉犯偽造文書。

六、王金平沒涉犯罪,特偵組卻擅自調他通聯;七、《公務員懲戒法》明定只有部長才有移送權,特偵組卻非法以下級移送上級;八、特偵組在新聞稿內公開當事人活動位置,侵犯隱私;九、黃世銘將不成案的個案向馬報告,且林秀濤偵訊筆錄屬國防以外機密,特偵組卻對外公佈,涉犯《個資法》、《通訊保障及監聽法》、《公務員服務法》、《法院組織法》及洩罪、偽造文書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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