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財經] 最高法院駁回結合案,統一、維力親事告吹

[複製連結] 查看: 103|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lcctn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8-16 08:53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2013/08/16 08:52   《傳產》最高法院駁回結合案,統一、維力親事告吹

【時報-台北電】統一企業與維力食品要結親,公平會不准,法院也不同意,這門親事確定告吹。法官指出,
統一與維力的結合,不利益整體消費大眾,因此禁止兩公司結合。
  最高行政法院昨天宣判,統一申請結合維力事件,上訴駁回。今年4月1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這
兩公司的結合,「對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所以依公平交易法第12條第1項規定禁止統一與
維力結合;統一不服,提起上訴。

  判決書指出,統一企業擬間接持有維力食品超過三分之一股份,於是在2008年間向公平會申報事業結合
。2008年9月10日,公平會不予同意,公平法第12條第1項有關「許可的限制」明文規定,事業結合的申報,
如其結合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者,中央主管機關不得禁止其結合。
  易言之,如果兩公司的結合,其利益大於消費大眾的利益,公平會就不應准許兩公司所要結合的申請案

  不過統一企業又在2010年7月2日以擬間接持有維力超過三分之一股份,並直接或間接控制維力的業務經
營或人事任免,向公平會申報事業結合。2010年年9月8日公平會再度公布審議決定,仍然不予同意。
  統一因而打起行政訴訟,統一認為,兩事業的結合目標在於追求國際化能力的強化,也就是結合雙方力
量提升國際競爭力,且結合結果仍維持原有國內競爭模式,不會對消費者產生不利影響。(新聞來源:工商時
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
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