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財經] 楊義村漏稅,判繳8,446萬元

[複製連結] 查看: 429|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lcctn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7-19 08:45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2013/07/19 08:07   《稅收》楊義村漏稅,判繳8,446萬元

【時報-台北電】台南市民楊義村雖為日康金屬與信元金屬等兩家公司實際負責人,卻以個人名義,收購廢金
屬資源回收物,再轉賣給多家公司,遭國稅局認定涉及逃漏營業稅,連補帶罰共應繳納8,446萬稅款,楊氏不
服打起官司,但遭法院判決駁回,欠稅款非繳不可。
  南區國稅局查核認定楊氏沒有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在91年到94年間銷售廢銅、廢鋁、廢鋅及不鏽鋼廢
料等貨物,給予信元金屬、稻田金屬、偉特金屬、圓山國際及金钃企業等5家公司,銷售額合計8億多,未依
法報繳營業稅,逃漏營業稅4,223萬元,並依所漏額處4倍罰鍰1億6,894萬元。

  楊氏對被稅官按漏稅額罰鍰4倍,無法接受,打起行政官司。訴訟中因營業稅法修正,國稅局將4倍罰鍰
調整為1倍,楊氏依然不服。
  楊氏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指出,他為日康金屬公司負責人,也是信元金屬實際負責人,而信元實際進貨對
象為一般拾荒及回收業者,並不是他個人。
  南區國稅局依據台灣高等檢察署查扣台灣省第二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即二資社)內部電腦資料,認
定楊義村是在擔任二資社收集站運銷班長期間,將非社員回收的金屬廢棄物,銷售給信元等5家公司,並由二
資社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供他人作為進項憑證,有逃漏營業稅的違章情事。因此核定楊氏應補稅且處予漏稅
罰鍰處分。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
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