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眼下境遇天差地別,但 Apple 仍需要為每部iPhone向 Nokia 支付專利費
2009年, Nokia 向 Apple 提起訴訟,指控iPhone侵犯了它的多項無線網絡和GSM技術專利, Apple 很快發起反訴。
雙方2011年6月達成和解, Apple 同意為每部iPhone──包括訴訟發起之前售出的──向 Nokia 支付一定比例的專利使用費,但具體數字未披露。
Apple vs. 軟件工程師
2012年4月,美國的5個軟件工程師起訴訟 Apple 、 Google 、Adobe以及其它四家高科技公司,指控他們結成“互不挖角”聯盟,不公平地縮小了他們就業的機會。此案將在2013年6月開審。
Apple vs. 富蘭克林電腦公司
Ace 100(左)與Apple II
1982年, Apple 公司起訴富蘭克林電腦公司(Franklin Computer)生產的Ace 100電腦侵犯了Apple II的系統專利權,稱Ace 100的ROM和操作系統完全拷貝自Apple II。
富蘭克林承認侵權,被判停止銷售Ace 100電腦。該案還促使美國立法保護電腦系統版權。
Apple vs. 微軟
Windows 2.0操作系統
1988年, Apple 向微軟提起訴訟,聲稱該公司新發佈的Windows 2.0操作系統的圖形用戶界面公然抄襲了 Apple Mac電腦用戶界面。
微軟打贏了這場官司,但 Apple 不服,再次上訴。直到1997年,回歸 Apple 的喬布斯率領 Apple 與微軟達成交叉許可協議,這起訴訟終於走到盡頭。
Apple vs. 波蘭雜貨店
2012年9月, Apple 起訴波蘭一個食品雜貨店的網站域名“A.pl”與“Apple"太相似。讓事情更加複雜的是,A.pl的一家附屬公司的logo與蘋的logo十分相似。
截至今年12月,A.pl網站仍然照常運行,被指侵權的logo也在繼續使用。看起來 Apple 是無功而返。
Apple vs. ThinkSecret網站
2005年, Apple 指控ThinkSecret網站盜取並洩露自己的商業機密。ThinkSecret.com是一家知名的 Apple 資訊網站,它憑藉經常發佈 Apple 產品獨家新聞而小有名氣。雙方2007年達成和解,ThinkSecret同意停止發佈 Apple 新聞。
Apple vs. 思科
喬布斯不曾想到的是,iPhone商標竟然掌握在思科手中
2007年1月,喬布斯領導的 Apple 推出第一代iPhone手機,震驚了全世界。
讓喬布斯更加震驚的是,“iPhone”商標居然被思科所持有。此後不久,思科向法院起訴 Apple iPhone商標侵權,但兩家公司很快達成和解,雙方共同擁有iPhone商標的使用權。
Apple iPod vs. 反壟斷訴訟
iTunes
Apple iTunes剛推出的時候,用戶在上面花錢購買的音樂都是經過DRM(數字版權管理)加密的,只能在 Apple 的iPod上播放,這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滿。
Apple 因此遭遇了一場集體訴訟,消費者認為 Apple 違反了美國反壟斷法。雖然這個問題如今已不存在,但該訴訟並沒有撤銷,依然在美國司法系統中運轉。
Apple vs. 創新科技
1996年,創新科技公司(Creative Technology)起訴 Apple iPod抄襲了它的MP3播放器菜單結構。最後雙方達成和解, Apple 被迫向創新科技支付1億美元的賠償。據稱這起訴訟對喬布斯的刺激最大,它促使 Apple 在接下來的iPhone中廣泛申請專利。
Apple 與AT&T vs. 反壟斷訴訟
AT&T一度是 Apple 在美國的獨家運營商
2008年,iPhone用戶向 Apple 及其手機網絡運營商AT&T發起集體訴訟,聲稱這兩個公司涉嫌非法壟斷。
用戶反映,在與AT&T簽訂的兩年期合同期滿後,他們仍然不能在iPhone上使用其它運營商的網絡。這個官司於2010年被提交集體訴訟上訴法院,目前上訴法院對此還懸而未決。
Apple vs. 16歲少年
1999年, Apple 的法律團隊聯繫了加拿大一名叫阿卜杜勒‧崔亞(Abdul Traya)的16歲少年,因為他擁有一個域名為AppleiMac.com的網站。 Apple 指出,該網站的目的在於匯聚流量,並伺機通過出售域名獲利。
這名少年與 Apple 達成了和解, Apple 同意支付他的全部法律費用。自那以後, Apple 在反域名搶注方面更加得心應手。
來源 香港新浪科技